卫生部通报山西疫苗事件调查结果 15患儿未种“贴签疫苗”
2010年04月07日 02:40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山西疫苗事件”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新华社发

患儿均未接种“贴签疫苗”

3月17日有关媒体刊登了“山西疫苗乱象调查”的报道后,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出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并由中华医学会选派临床专家,共同组成调查组赶赴山西,从3月19日到4月1日对报道涉及的患儿、疫苗和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昨天上午10点,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于竞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王立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反应办公室主任冯子健准时登上发言台,就中外媒体关注的山西疫苗事件的最近进展进行介绍,并答记者问。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于竞进表示,疫苗接种造成病残和死亡的调查诊断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此次调查中,儿科神经内科学、感染症学、临床免疫学、血液病学、流行病学、疫苗学等多学科权威专家,集中调阅了15名患儿的病历和相关资料。

调查组全面系统地核查了所有患儿疫苗接种史和患病后的临床资料,集体对15名患儿的病情分别进行讨论分析,做出最终的结论:报道的15名患儿均有疫苗接种史,但均未接种过报道中所说的“贴签疫苗”。

3例患儿与接种其他疫苗有关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介绍,调查组查清了媒体报道的15名患儿情况。其中,仅有3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有关,1例接种麻疹-风疹二联疫苗后发生过敏性紫癜,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例服用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后,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不能排除与接种疫苗的关系;1例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后出现接种部位红肿痛,属于一般反应。

同时,12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无关,其中4名病故患儿的诊断,1例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例为疑似病毒性脑炎伴中枢性呼吸衰竭,1例为癫痫、癫痫持续状态、遗传代谢病,1例为疑似病毒性脑炎伴中枢性呼吸衰竭。

昨天,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贴签疫苗”事件有关情况。对15名患儿病情的最终调查结论显示,报道的15名患儿均有疫苗接种史,但均未接种过报道中所说的“贴签疫苗”,山西省“贴签疫苗”不存在安全问题。

疫苗事件造成信任危机

有关媒体报道的“贴签疫苗”发生于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期间的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调查组收集和整理了2006年以来山西省疫苗的整体资料。

调查认为,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率没有出现异常升高,在时间、地域、疫苗种类分布上也未出现聚集现象,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未超过国内外监测报告水平。其中,2007年11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全国疫苗进行例行检查,对山西省疾控中心的抽样中也抽取了所谓的“贴签疫苗”,共检测10个批次,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此次事件已经冲击了

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包括广大的公众,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工作,投入更多的力量,来重树公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保护我们广大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邓海华在发布会上坦言,这次事件客观上已经造成了全国范围内广大群众对疫苗的信任危机。

山西疫苗管理存在问题

“山西省疾控中心和北京华卫时代公司未经批准,并且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在部分疫苗包装上加贴标签,毫无疑问是违反国家规定的”,邓海华表示,山西省疾控中心在疫苗管理上存在问题,包括未经批准并违反技术规程在部分疫苗包装上加贴标签,下发的免疫方案涉及具体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等。对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在与山西省疾控中心在疫苗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会同山西省有关方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对于违法违规的一切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依法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王立丰表示,国家对药品包装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在药品的包装上所有的文字表述和图案都是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未经核准擅自加贴是一种违规行为。

邓海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与山西省疾控中心合作的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其法人代表是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的副秘书长。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是在民政部注册,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按照规定,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不得在名称前冠以“卫生部”的字样,更不得以卫生部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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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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