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山西疫苗案真相
2010年03月21日 15:56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山西疫苗事件持续发酵升温,《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昨天在博客发文“我所知道的山西疫苗案真相”,刘万永曾于2007年12月3日发表《一家小公司是怎样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一文,率先揭露了山西疫苗市场完整的利益链条,引起巨大反响。

下面是刘万永2008年年初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举办的“舆论监督研讨会”上,关于山西疫苗腐败案的介绍。

(主会场大屏幕播放影像)大家现在看的是《中国青年报》2007年12月3日发表的《一家小公司是怎样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

我讲这个问题是与大家的权益息息相关的,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公司就是北京华卫时代技术有限公司。经常有人说,史上最牛的钉子户、拆迁户,我觉得北京华卫堪称2007年度最牛的公司,牛到什么程度?这个公司2003年注册资金仅为50万元,但它在2006-2007年22个月中,创造了近一个亿的利润,这个奇迹是怎样创造的呢?

我们先看两个名片,一个是,卫生部产业协会副秘书长等头衔及北京华卫时代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一个是,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中心主任,大家看到两面,其实这是一张名片的正反面。北京华卫是怎样在22个月中创造了近一个亿的利润的呢?

我们先看山西省疾控中心的一个2005年12月12日的会议纪要:为了更好地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把原来的生物制品配送站撤消,重新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最后确定,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单位设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由该公司进行二类疫苗的市场经营,每年交中心380万元,每季度交一次,另交50万元风险抵押金。

我们看一看,山西省疾控中心它所贯彻的《条例》是什么呢?是国务院2005年6月1日起执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这个规定的含义是什么,它改变了过去由疾控机构统购统销的模式,打破了省疾控中心垄断疫苗供应,特别是二类疫苗供应的体制。根本目的是,通过企业竞争降低二类疫苗的价格,从而让老百姓受益。

山西省疾控中心打着贯彻《条例》的幌子,公然违背了《条例》。大家如果对二类疫苗不太了解,我可以介绍一下,国家规定疫苗分为一、二类疫苗。一类疫苗国家免费,但是,接种人必须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二类疫苗是要接种人自愿、自费接种,二类疫苗的价格很贵,一类疫苗不用百姓花钱。

在2005年12月28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向各市疾控中心发出了一个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配送中心的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该配送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时间是2006年1月1日。

据我了解,华卫和山西省疾控中心签协议是2006年1月1日开始,为期5年。与此同时,华卫就以山西省疾控中心的名义与山西省各市,如:长治、临汾、晋城、吕梁、朔州等疾控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该协议的重要内容就是说,由市疾控中心成立分中心,省中心保证不向分中心以外的单位、个人配送各类疫苗,市中心保证从省中心采购疫苗,同时在所管管辖区域内执行综合市场治理计划,沟通区县和接种单位的疫苗采购渠道,确保市场控制权和较高的市场占有力,打着一个为民为老百姓谋福利的旗号。合作协议中,北京华卫的法人代表田建国,成为山西疾控主任栗文元的委托代言人。

那么下面的话就更让人不可思议,从2006年6月开始,北京华卫推出了山西疾控的专用标签,并贴在所有配送疫苗盒子上,随后明确这个要求山西疾控和卫生厅下发的文件中,现在看到的文件有一行字是:为保障疫苗免疫接种的安全、有效,全省要统一使用省疾控中心逐级配送的标有“山西专用”字样疫苗。我们看到文件上面有一个盒子,盒子上有一个很小的标签,这个字不太清楚,写的是“山西疾控专用”,上面就像一个火焰,火炬似的是CDC统一标志。

那么我们看一下整个的事情发展过程。

第一步,山西疾控中心成立配送中心,主要是统一配送;

第二步,北京华卫以每年380万元承包,一共5年;

下一步,就是以疾控中心的名义成立分中心,然后分赃;

第四步,卫生厅下文要求必须用配送中心配送的疫苗,还要贴有“山西专供”标签。

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疫苗腐败案中的一个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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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万永   编辑: 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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