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拒外援电报到底是谁的决定?
2009年08月15日 09:21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台海网8月15日讯 一纸婉谢外国援助的电报公文,引发政坛强烈震撼,台湾“中央政府”部门对责任归属各说各话。

台湾“外交部”八月十一日发电报给全球外馆,婉谢各国援助,遭到强烈批判。“外交部”强调事先征询过消防署长黄季敏,消防署表示没需要外援;消防署则说“外交部从未征询”。

《联合报》报道,黄季敏昨天下午亲自反驳“外交部”,他表示,这次灾情如此重大,消防署欢迎各国救难队伍援助,他问过消防署所有干部,都没有接获“外交部”征询,更没有拒绝外援,可能讯息有错误。

“行政院长”刘兆玄昨天对此一事件表达不满,认定“外交部”是严重失误,将等“外交部长”欧鸿炼返台后议处。至于“外交部”和消防署的责任归属,“行政院”高层官员认为,消防署只是被动接受征询,说法是“暂不需要”,“外交部”却通令各外馆表示婉谢,把责任推给消防署太牵强,办外交的人应该有所判断。

还原这起“白目公文”过程,八月十日开始,南台湾灾情陆续传到国际,美国最早表达愿意伸出援手。日本、新加坡、欧洲各国,陆续透过台驻外馆表达愿提供援助。

依据“外交部”说法,八月十一日上午,“外交部”政务次长夏立言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处理外国援助。夏立言当场致电“行政院国土安全室”主任张志宇,请示如何回覆。

据“外交部”官员转述,张志宇当时表示,这需要“中央灾害应变中心”做专业评估,张志宇因此致电消防署长黄季敏,获得明确讯息表示“暂无需要,敬请婉拒”,“外交部”由新闻文化司拟妥电文,次长林永乐批示后,转电务处拍电报通令各外馆。

“外交部”通令外馆的电报只提到后半段“婉拒”外援,却没提到前半段“暂无需要”,电报内容是:“倘驻在国政府或民间欲提供救援物资或派遣救援团队,请贵馆处予以婉谢”。消息曝光,舆论哗然,刘兆玄要求严加议处,蓝绿“立委”齐声痛批。

夏立言昨天举行记者会表示,这个电报目的是告知外馆接受赈灾捐款的帐户,由于当时“外交部”得到的讯息明确,目前相关救援物资和器材都充足,暂不需国际救援,“外交部”在电报里才会这样写。

夏立言说,“外交部长”欧鸿炼公出,由他暂代,这段时间所有“外交部”发出去的文件,由他负全责。如果说有瑕疪,应该是忘了加上“暂时、现阶段”没有接受援助的需要,属于文字疏忽,他已写报告自请处分,愿意接受任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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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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