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要
关于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广东、福建的实行和经济特区的举办这项重大举措的由来,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完后,人们解放思想、冲破长期以来经济工作中旧的精神束缚,抬头向外看世界,观察分析国外经济发展,深入研究如何加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结果。当时世界上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500多个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自由港,有效地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交流。这种经验启发人们思考:我国沿海某些地区,是否也可以借鉴这种做法,以加强国际经济交往,促进国内建设?于是,一场关系着中国如何迈开改革开放步子的讨论在酝酿……
如何发挥广东的优势
对于创办经济特区,广东的同志尤为积极,省委和省政府根据本省毗邻香港、澳门,商品经济较为活跃、对外经济往来历史悠久,海外华侨、华人中祖居于粤的为数甚多等特点,对此事的可行性进行了较多的讨论,并在领导层中形成了一致意见。
1979年4月下旬,中央召开专门讨论经济建设的工作会议。广东省委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较多的自主权和机动余地,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和珠海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举办出口加工区。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这个设想表示赞同。为此,党中央、国务院责成我帮助广东、福建两省省委、省政府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提请中央讨论决定。
我从5月11日至6月5日带领国务院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甘子玉)、国家计委(段云)、外贸部(贾石)、财政部(谢明)、建委、物资部等部门同志组成的工作组,前往广东、福建作调查。在广东18天,同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吴南生、王全国、曾定石、梁湘等同志座谈讨论,先后看了广州、深圳、珠海和佛山、中山、新会、汕头等地,还约见时任港澳工委书记的王匡同志到广州交换了意见。当时,叶帅在广东,我专门去作了汇报,听取他的指示。在福建8天,除在福州与廖志高、马兴元、郭超、毕际昌等同志讨论外,在从广东去福建途中看了漳州、厦门、泉州等地。沿途与地方同志一道分析那里的经济发展条件,研究规划目标和重要措施,讨论如何改革经济体制,增强地方经济活力,加强对外经贸工作,增收外汇,增加先进技术的引进。
一路走来,集中大家的意见逐步形成的大体思路是:第一,广东、福建两省经济发展潜力大,但解放后30年间不是国家建设的重点省份,工业和基础设施与京、津、沪、辽比较,相对落后,优势未能很好发挥。要让它们上得快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光靠中央不够,还需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这就是扩大两省管理经济的权限,可以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大包干。第二,这两省都是重要侨乡,具有发展对外经贸活动的优势条件,在拓展外贸、吸收外资、引进技术等方面,应给两省以机动余地,在国家计划中单划一块,使其发挥地缘、人文优势,先行一步。第三,两省加速建设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自筹,国家给以照顾支持,办法可以采取在一定年限内,对两省新增的收益,国家多留一些给地方安排建设。第四,在毗邻香港的深圳、珠海和海外华人众多的侨乡汕头(海外的“潮州帮”人数多、影响大),还有面对台湾的厦门,各划一块地方,实行更优惠的政策,吸收外资,发展对外加工装配,举办出口基地,以扩大对外出口贸易,加快建设速度。按这个思路,分别帮助两省起草了向中央请示的政策性报告。回京后,我除向党中央、国务院写了书面报告外,还面报了几位中央领导同志。我向小平同志汇报时,谈到准备划出办区的四块地方,应当如何命名等。我说,国外有的叫“出口加工区”,有的叫“自由贸易区”,有的叫“投资促进区”等等,我们究竟叫什么合适?小平同志很赞成办这类区,并且明确地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时就叫特区嘛!
党中央随后即接到广东省委《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和福建省委的《关于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快福建社会主义建设的请示报告》。
经过认真讨论,于1979年7月15日以中发[1979]50号文件,批转了这两个报告。中央在批语中指出:“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华侨多,资源比较丰富,具有加快经济发展的许多有利条件。中央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这是一项重要的决策,对加强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编辑:
邵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