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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嫖娼:司法腐败的冰山一角

法官嫖娼:司法腐败的冰山一角

法官嫖娼,不仅令司法蒙羞,伤害法律尊严,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司法腐败,也不能轻易放过。

涉召妓法官介绍

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

陈雪明

陈雪明,系上海高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1984年高中毕业后来到当时的上海中院担任书记员。

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

赵明华

赵明华,浙江上虞市人,出身于一个经济条件不好的农村家庭。爆料人称发视频因赵明华干预判案。

上海高院纪检组副组长倪政文

倪政文

2009年,倪政文从上海市二中院调往高院,任高院监察室副主任,至案发时,倪政文任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

还有一人是上海高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王国军。而对于爆料视频中的第五人身份也未得到确认。

视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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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法官嫖娼案爆料人讲述暗访经历
  • 上海高院4名法官涉嫌集体嫖娼被停职调查
 
召妓法官陈雪明人生语录

 

陈雪明,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1984年高中毕业后来到当时的上海中院担任书记员。历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助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世博法庭庭长等职。

陈雪明人生语录

 

对工作——要对得起工资,对得起职责,这是最底线的,最起码的。

 

 

对家庭——和谐的家庭意义非常重要,家里摆不平,外面肯定也摆不平,小事不平,大事也不平。

 

 

对孩子——我要求很低,量力而行,因人而异,读书是对素质的培养,一个人从小要正直、善良,懂得乐于助人。

 

 

对朋友——噢哟,这个最难定义,要真诚,要理解,多从人家的角度考虑,还要有些义气,但不是意气用事的那个意气。

 

 

对自己——我做不到上海男人的全部优点,买汰烧都不会,哈哈。

 

法官腐败报告

  客观而论,近年来,各级法院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调分权制衡,重视道德教育,加大对违纪违法法官的查处力度,“廉政隔离墙”越建越厚。此外,监督机制增多,检察机关的监督扩至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纪检监察对法官渎职行为的监督虽然有限但在加强。不过,仅有这些,只能解决机制性的问题,不足以实现期待中的司法廉洁。在有限样本的支持下,报告主要对法官腐败的特点、高发人群、主要寻租领域、司法生态中的不良影响如“诉讼掮客”进行分析。报告表明,法官腐败并非单纯的道德和监督问题。虽然法官贪腐的个案时常挑动公众的神经,引发公众热议、痛恨,但对法官贪腐的实质、土壤及背后的权力运行机制并不能深切体察。

>>>报告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原副院长马彦生

法官腐败的特点

 

1、群体性的腐败窝案、串案增多 :样本显示,过去13年群体性的腐败窝案、串案越来越多,如阜阳市中级法院、深圳市中级法院、沈阳市中级法院等地腐败案。另外,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原副院长马彦生落马,后因受贿罪获刑13年。该案涉及自治区三级法院18名干警,其中2人被追究刑责,2人被开除党籍,14人被调离法院。
2、反侦查能力强、查处难度大 :国家检察官学院职务犯罪研究所副教授刘林呐认为,司法腐败存在一定的黑数,原因是司法人员知晓法律,反侦查能力强,其腐败多通过滥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高度隐秘性,查处难度较大 。[详细]

 

>>>报告二: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

贪腐高发人员

 

1、中高级法院堪忧 :样本数据显示,中级法院的腐败已成为重灾区,中级法院落马法官69人,占34.5%。样本中的重点地域有:深圳、沈阳、长沙、衡阳、武汉、阜阳等地。
2、院长成腐败高发人群 :200人的样本中,各级法院的原院长、副院长分别是41人和43人,共84人占总人数42%,几近“半壁江山”。84人中有受贿行为的达82%。
3、执行重灾区 :执行领域落马人员共63人,占可查样本人群的31.5%,是腐败易发、高发的群体。如最高法院执行办原审判员张甫旗、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四川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罗书平、吉林省高级法院执行庭李征达等,罪名多集中在受贿、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 [详细]

 

>>>报告三:

中国第一执行局长杨贤才 杨贤才案是典型的执行腐败弊案

重点寻租领域

 

1、拍卖评估等执行环节:具体分析样本中利用执行权犯罪的案例,主要情形包括:接受请托加大执行力度或拖延、暂缓、中止执行;在执行案的债权分配上为请托人谋利;滥用执行权,违法查封、扣押、解冻或重复冻结、擅自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违法变更、追加执行主体;执行案件批示指定或变更法院管辖。
2、法院基建 :基建环节已成滋生腐败的温床,各行各业概莫如是,法院系统也不例外。样本中有具体案情可查的法院基建腐败涉及19人,比如辽宁省高级法院原院长田凤岐、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等。19人中仅有1人案发时任职法院党组成员,15人案发前任职法院院长,3人任职法院副院长。[详细]

 

>>>报告四:

青岛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

“诉讼掮客”

 

所谓“诉讼掮客”,类似于政治掮客、商业掮客,其利用一些诉讼参与人不懂诉讼规则或找熟人拉关系的心理,作为中介人牵线搭桥收取费用或者从中谋求利益。“诉讼掮客”主要有四种:法律从业人员、司法人员亲友、离职的司法人员和官员、活动能量巨大的人。1、专业律师“灰色”代理 :样本显示,多数律师在具体案件或特定法官处“运作”,从中赚取佣金,少数能量巨大的律师游走在多个法官身边。如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原主任陈卓伦,一人即将黄松有和杨贤才两个重量级法官拉下水。2、“隐形掮客”亲友: 样本显示,有的法官家庭成员虽然不是律师,但作为特定关系人,成为当事人或者律师拉拢腐蚀的对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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