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前派出所所长岳村当黑老大被判死刑(图)
2010年02月02日 05:12重庆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非法买卖持有

枪支弹药

曾强占他人三辆豪华轿车

自1996年以来,岳村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极大。

公诉机关指控岳村指使组织成员采取跟吃跟住等方式掌握吴某某行踪,从吴某某处获取保护费200余万,强占吴某某的三辆豪华轿车的行为构成绑架罪,法院审理后认为指控罪名不当,依法变更为敲诈勒索罪。指控岳村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数量与查明的事实有误。法院审理后将指控的组织成员吴刚、粟结所实施的一起寻衅滋事的组织犯罪,认定为个人行为。

岳村获有期徒刑合计67年零6个月

昨上午,岳村涉黑案一审宣判后,该案审判长汤伟对该案的审理和判决作出解释。

岳村被判处的12项罪名中,有的罪名被判处死刑,有的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更多的罪名则是被判的有期徒刑。如果将各项有期徒刑的刑期加在一起,总刑期高达67年零6个月。

审判长说,从此可看出,岳村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极大,对于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应当从严判处,体现人民法院一贯的刑事审判政策。

而在本案中,对一些具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真诚悔罪的被告人,按照宽严相济的政策,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判处。例如,被告人屈伸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还配合公安机关动员了同案的多名被告人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具有立功表现,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时,为体现政策,最后对其判刑3年。

岳村涉黑组织四大特征

成员众多

体系庞大

该组织形成以来长达10多年,组织成员多达数十人,前期和后期人员较为固定,成员之间层级分明,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组织内部有“五条禁令”、“三刀六洞”等的规则。对于违反者亦有处罚,具有严密的组织特征。

岳村自成立了邦德公司、东银公司、银德公司后,不仅以公司为载体进行非法经营,还豢养大批外围人员作为暴力后盾,一旦有事,通过岳村的指令即可纠集数百人的社会闲杂人员进行滋事、骚扰。2004年5月,本市某公司与另一公司发生纠纷,岳村指使成员孙仁飞纠集了200余人在公共场所闹事,还冲击警方的人墙,公然与警方对抗。这些都体现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体系和巨大的破坏力。

非法获利

发展组织

该组织长期通过非法收取保护费、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等方式聚敛巨额经济收益,用于组织成员的工资发放、奖励及资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制裁等,具备明显的经济特征。

罪行之多

危害极大

该组织存续期间,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多达12项,涉及的犯罪及违法事实数十宗,其行为特征具有明显的暴力性、多样性,其危害程度极大。该组织实施的命案中就有3人死亡,还有1人重伤、多人轻伤。

称霸一方

欺压群众

该组织长期在重庆市主城及周边地区,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形成与主流社会相抗衡的势力,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有组织地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在娱乐场所强行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暴力为主的强势地位,并依靠由此所带来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有组织地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有组织地以暴力为后盾,长期、大规模地进行发放高利贷活动,严重扰乱市场及金融秩序;有组织地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采取跟踪、拍摄、强行侵入住宅等活动,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利;有组织地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索债务、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社会治安秩序;有组织地聚集上百人在公共场所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与主流社会相对抗的非法势力,给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强制,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

本栏稿件由记者 罗彬 实习生 熊俊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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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彬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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