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强案庭审牵涉原副区长(图)
2009年11月02日 10:08潇湘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黎强案庭审牵涉原副区长

本报重庆讯在昨日重庆亿万富翁黎强涉黑案庭审现场,质证阶段再次牵涉到日前落网的原巴南区委常委、副区长雷现平(见本报昨日报道《黎强又一保护伞落马》)。

昨天晚上的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在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特意提出黎强主动交代了行贿的情况,有自首情节。法庭辩论主要针对起诉的黎强旗下的渝强公司等4个企业,而辩护人均对其中的非法经营罪予以否定。

检方指控黎强遇到纠纷时,多次指示下属黎德明等人安排社会闲杂人员前往现场采取暴力手段处理事情,这种有组织的暴力方式,显示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黎强辩称:“我那时是重庆市人大代表,不可能叫他们去找闲杂人员。”

检方指控,被告人朱天强与陈万友是渝强公司长期养着的、不用上班工作的“打手”。但黎强说:“我确实不知他俩(在我公司),因为在我公司工作的人,我都给交纳养老金的,我没有给他俩交过。”

不过,在前一天的庭审中,陈万友以及另一被告人都说是该公司的安全员,但平时不用去上班,有事情时才叫他们去处理。起诉书显示,每次有纠纷他们前去处理时,公司会另给他们出场费,而这些人中有些本来就是判处缓刑的人员。

被告人、巴南区原运管所所长蒋洪的辩护人为了证明蒋没有纵容黑社会性质罪,在谈到公诉人指控的蒋洪放任黎强的渝强公司38辆环城车非法营运不管时,辩护人提供了证据,证明当时分管交通的副区长雷现平对38台车做过批示,因此38台车的合法性暂时悬置,因此他所在的运管所不好管理。公诉人对此认为,打击非法营运是运管所的法定职责,不能因为个人的批示而放弃职责。

曾一度引起外界高度关注的黎强牵涉到去年重庆的士罢运的事情,昨天公诉人并没有提出证据。

起诉书指控说,2008年11月2日,黎强安排被告人何永红召集公司旗下四个出租车分公司开会,传达11月3日全市出租车将会发生集体停运并有人当日会对营运的出租车进行打砸的消息,要求分公司经理开会传达,随后该公司所有车主都已知道此消息。11月3日,渝强公司出租车参与停运,部分车主和驾驶员还参与了打砸,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当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要看黎强牵涉此事的证据时,主审法官指出,公诉人并没有举证。是否意味着此项罪名不成立,主审法官表示要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才能决定。

记者倪志刚 傅天明(本文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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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倪志刚 傅天明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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