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20余处级以上官员涉黑落马 办案者承诺保密
2009年09月01日 04:07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与黎强“死磕”纪实

一受害人与黑恶势力较量仍在进行中

尽管重庆“车霸”、巴南“黑老大”黎强已落网,但出于对残余黑恶势力报复的忌惮和顾虑,三年前就与之抗争至今的重庆某道路运输公司高管王清(化名),连日来还是多次拒绝了登门拜访的各路记者。昨日下午,经过深思后的他首度接受本报的独家专访,详细披露了与“红顶老大”黎强黑恶势力组织较量的始末。

2006年,因为看到在重庆经营客运环境的恶劣,作为一个总部并不在重庆的公司,同在巴南区从事运输的×公司老板萌生了退意。这名老板手里有140多辆车的营运指标权准备出让,王清跟随老板寻找买家,参与谈判。

已拥有1000多辆民营公交车的黎强找上门来了,他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价钱。但就在即将签订合同的时候,黎强突然提出:合同中写明的是出让经营权,这样无法过户,必须把经营权改为所有权。“众所周知,这些民营公交车的所有权都是车主的,运输公司不可能拥有所有权,按照惯例从来都是只出让管理权。”对黎强提出的要求,王清觉得很奇怪。出于种种考虑,老板和王清同意了合同的变更。

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个圈套开启了一场耗时至今的纠缠。

“在合同一签订后,黎强手里就强占着所有车辆的相关资料拒不退还,加上运管局一直不分配营运线路,因此在双方耗磨的这三年间,这100余辆车就一直处于无法营运的状态。重庆的公交资源本来就不发达,这导致了多大的公交运力浪费?足足三年啊。”王清感到心疼。

目前双方正在打第8场官司。“合同被确认无效,黎强被捉了,但是车我们还得要回来,法院判决后要强制执行。我们一定坚持到最后。”王清说。

专家:消灭黑恶势力 短期内不可实现

长期研究黑恶势力组织并“卧底”调查的西南大学教授汪力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力长期研究黑恶势力组织,并曾数度与黑恶势力组织成员正面接触并进行“卧底”调查。他接受记者专访时认为,黑恶势力组织在中国目前还处于成长期,就如人体中的肿瘤,未能危及整个肌体性命,但是不及时控制可能会“癌变”。

记者:应该怎样认识目前我国打黑斗争的前路?

汪力:黑恶势力组织是市场经济的伴随物,就像吃药产生副作用一样,将会长期存在。我们不能指望几次专项斗争就能把其消灭,旧的被打掉,还可能有新的产生。这是因为其存在有客观的经济基础。

因此,对于黑恶势力组织我们目前只能说打击和控制,说“消灭”在短期内不可能实现。西方的黑手党,我看连能消灭的迹象都没有。

记者:中国的黑恶势力组织目前处于什么发展阶段?

汪力:总的来说还处于成长期,但是成型的黑恶势力组织已然存在。我国从2000年开始打黑专项斗争,至今大的行动一共有三次。从查处的黑恶势力组织来看,在组织化程度、从事业务等方面来看,发展阶段一次比一次高。但是发展程度的低级和高级是相对而言的,我国的黑恶势力组织在世界黑恶势力组织中算低级,但是和自身过去的发展阶段相比,又在不断提升。高级的黑恶势力是很可怕的,多数从事合法业务,但是用非法手段来实现,未来还可能通过“黑金政治”手段,向政府发言人施加压力,让政府制定政策助其发展。

但是黑恶势力组织和恐怖组织有很大的区别,这点我们必须认识到。黑恶势力组织从本质上来说是“经济动物”,其向政治渗透最终还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因此和以获取政治势力为目的的恐怖组织完全不同。从目前世界形势来看,黑恶势力组织演变成恐怖组织的可能性不大。这为我们遏制其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记者:您认为以什么手段来遏制黑恶势力组织发展是最有效的?

汪力:就目前来说还是制度防止最为有效,我们需要完善一系列制度。举例来说,与经济相关的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等;以及防止公务员职务犯罪充当“保护伞”的财产申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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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瑞贤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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