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的“板房法院”[组图]

2009年05月10日 13:04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5月4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法院院长吴国兴(右)在板房内为上访群众解决问题。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与汶川一山之隔、直线距离仅30公里的四川省绵竹市也遭受了重大破坏。迁入新办公地址仅3年的绵竹市人民法院办公区和生活区同样未能幸免,审判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的绵竹市人民法院,在大灾大难面前没有被困难吓倒。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在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不忘法院的神圣职责,同时着手展开恢复审判的工作。

2008年5月20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就在简陋的帐篷中和法院大院内开庭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为稳定社会秩序、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为恢复正常的审判工作秩序,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帮助下,2008年6月25日,绵竹市人民法院600平方米办公用活动板房在其院内搭建完毕,包括4间40平方米审判法庭在内的“板房法院”正式启用。

就是在这样简陋的工作环境里,绵竹市人民法院从地震发生后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2013件,审结1716件。经受住了这场空前灾难的冲击和考验,绵竹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无愧于胸前熠熠闪光的天平。新华社发(陈建力 李颖 金宇报道)

绵竹市人民法院“板房法院”外景(5月4日摄)。新华社发(陈建力 李颖 金宇报道)

即将开工加固维修的绵竹市人民法院大楼外景(5月4日摄)。新华社发(陈建力 李颖 金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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