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86亿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已下拨灾区

2009年05月10日 06:59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记者谭浩) 记者9日从中央组织部了解到,目前,97.3亿元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已下拨灾区86.91亿元,占“特殊党费”总额的89.32%,其余“特殊党费”将按照规定程序对援建项目方案进行审核后下拨。

所有抗震救灾“特殊党费”都将用于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组织部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了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活动,全国广大共产党员积极响应,共有4550多万名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97.3亿元。中央组织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的精神,将收缴的“特殊党费”全部划拨到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全部用于支援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五个灾区省(市)灾后重建工作,资金分配及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划拨四川省80.3亿元。其中,帮助极重灾县和重灾县重建中小学49所,计19.94亿元;补助房屋倒损农户135万户,计49.41亿元;重建和修复村级组织活动场所8847个、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10536个,计10.81亿元;为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发放慰问金,计0.14亿元。

——划拨甘肃省10亿元。其中,帮助重灾县重建中学8所,维修加固部分中学及建设学校附属配套设施,计1.48亿元;补助房屋倒损农户5.87万户,计5.87亿元;重建和修复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507个、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483个,计2.65亿元。

——划拨陕西省5亿元。其中,帮助重建中小学28所,计2.46亿元;补助房屋倒损农户1086户,建设灾民集中安置点配套工程61处,计0.08亿元;重建和修复村级组织活动场所510个、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1331个,计1.38亿元;重建和修复乡镇卫生院182所及修复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计1.07亿元;为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发放慰问金,计0.01亿元。

——划拨重庆市1亿元。其中,帮助重建中学1所,计0.16亿元;补助房屋倒损农户3200户,计0.41亿元;帮助重建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卫生院等31个,计0.43亿元。

——划拨云南省1亿元。其中,帮助重建中小学5所,计0.54亿元;补助房屋倒损农户200户,计0.09亿元;重建和修复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2个,计0.37亿元。

据悉,目前,聚源中学等一批由“特殊党费”援建的中小学项目施工进展顺利;都江堰市等地由“特殊党费”援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基本建成;四川省已使用“特殊党费”向谭千秋、向倩、刘全福等37位在抗震救灾中因公牺牲、并被中组部和四川省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及被四川省政府等追认为烈士的家属发放了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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