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去年利润超万亿引代表委员热议
2010年03月04日 07:44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热点话题 根据国土资源部城市地价监测信息,2009年全国城镇商品住房的平均成本,每平方米约2500元。可以大概算出,2009年中国的房地产商赚取的利润高达1万多亿元。以号称低利润的开发商万科为例,去年在重庆卖房子,平均每平方米净赚1082元,而重庆去年商品房均价约4000元,利润率也达到25%以上。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 陈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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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新雯(全国人大代表):楼还是一样的楼,房价就是以每周几百元的速度往上涨。住房问题,如果只有靠在市场购买商品房一条路解决,必然出现开发商一年获取上万亿元的暴利。

@刘明华(全国政协委员):国际上房地产业的利润率一般在5%上下,而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在30%以上,完全是暴利行业。

@樊芸(全国人大代表):上一轮海南房地产泡沫的时候,我正好在海南工作,目睹了楼市从疯涨到泡沫破灭的全过程,非常触目惊心!我们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再次跌倒,这一轮的房价上涨还是有很多盲目的、非理性的因素在里面。

@刘克崮(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房地产是支柱产业,住房是居民的第一消费品,是生活必需品。发展房地产行业很重要,但拉动经济不能影响居民正常的、必需的、最低的住房需求,我们要妥善处理房地产和居民住房需求之间的关系。

@陈万志:从世界各国房地产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看,凡是重视房地产的民生性质,并将房地产市场作为消费市场的,国家经济周期波动就较小,如德国、法国等;凡是轻视房地产的民生性质,并将房地产市场作为投资或资本市场的,国家经济周期波动就比较大,如美国、日本等。

@陈万志:我国房地产业应去暴利化,尽快回归民生性。

@张兆安: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

@沈志刚(全国人大代表):最近一些地方的地王相继刷新最高纪录,我非常担忧;我更加担忧的是,成为地王的,有的是大型国有企业。国有房地产企业应该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而不是争着、抢着去当“地王”。这其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应当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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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仔(全国政协委员、广州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我不认为现在房地产有多大的泡沫,泡沫不破就不叫泡沫,说房地产泡沫说了这么多年,到现在也没有破,说明需求还是很大的。

让有钱人多买房

茅永红(全国政协委员、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现在很多人买不起房,就埋怨政府和开发商,我认为有些是不对的。有关部门提出要多建廉租房、多做安居房并不现实,相反不如让有钱的人多买二手房,让他买了后作为投资,租给别人住。这样第一把老百姓分散了,第二政府把钱腾出来了。

@朱中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应宣传理性消费、梯度消费,可以先买小房后买大房。

@陈国强(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呼吁让有钱人多买房用于出租,事实上是混淆了概念,个人存量房的出租与政府廉租房在配置、资源配套、居住质量上截然不同,且有钱人多买房未见得用于出租。不过,年轻人的置业观念确实需要引导。

@牛刀(财经评论人):不让年轻人买房,但他也要住房啊!租房市场的不成熟恰恰更需要政府发挥职能,政府不是没钱。

@于凌罡(合作建房发起人):我的朋友夫妇俩在日本,都是普通收入人群,但用了两年的纯收入就在市区买了房。通常在美、日、韩等国,人们用三至六年的收入就能买房,在北京可以吗?

为何越调越涨?

黑新雯:房地产市场每经一次循环,房价攀升到新高点,“且调且涨、越调越涨”。

@李稻葵(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主任):目前政府的宏观政策只能在短时间内遏制房价。因此建议政府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调控。

@张兆安(全国人大代表、经济学家):保障性住房,谁保障?保障谁?保多少?怎么保?保障房怎么造?造多少?给谁造?怎么分?所有这些问题,现在都没有一个权威的依据和标准,只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张兆安:制定《住房保障法》,国家实行“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的基本国策,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不受户籍限制。

@茅永红(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在准入方面,可以借鉴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的“轮候制度”。将符合申请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列入轮候册,并向社会公开,任何人均有权查阅。

@郑惠强(全国政协委员):公共租赁房准入方面,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多渠道核实申请者资产状况,防止“开着宝马申请租赁房”。

综合新华社 本报记者 张媛 魏铭言 张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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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不能像“无轨电车”一样无限上涨。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长 黄奇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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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媛 魏铭言 张奕   编辑: 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