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彬:用“铁腕”推进民主(图)
李仲彬任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区委书记,由于他“前卫”的政治姿态,为众多关注中国体制改革的人士熟悉。他把6年来带给新都的变化浓缩为一句话:这是一场民主“启蒙运动”。 “刁官 逼出刁民” 1998年,李仲彬调任新都县委副书记(后来改区)。2000年春节,李仲彬的几个同学来新都看他,到郊区一个农民家开的小饭馆吃饭,这个农民认出了他,说:“李县长,是不是就不给钱了?”李仲彬十分吃惊:“当然给!为什么不给?”怕他少收钱,临走时又多给了几十块。走的时候,这个农民鼓起勇气说:“县长,难啊!你们有些部门吃了饭从来不给钱,我们又不敢去要。这里的老百姓把你们政府都叫做‘粮食’局。”李仲彬追问哪些人不给钱,农民坚决不肯说。 春节过后的第一次政府工作会,李仲彬没有说一句拜年话,开口便骂:“你们都好好反思一下,吃农民饭几十块钱也不给。这不是土匪吗?我都能猜出来,这里边就有乡镇长,有财政所的,也有派出所的,还会有电管所的!这样下去,新都老百姓能不指着我们的脊背骂娘吗!” 然而,令他更恼火的事情还在后面。新都区水务局副局长酒后驾车在竹友镇撞死了一个4岁的小男孩,一个40多岁、夹皮包的人说:“有啥了不起嘛,才辗死一个嘛!赔钱就是了,你们闹啥子嘛!”现场很快失控,出现了过激行为。李仲彬责令水务局和竹友镇一定要查出这个人,如果查不出,就让老百姓到这两个单位去一一指认,对这种人坚决不能手软。事后也确实没有手软。 有人认为书记做得有些过火,“对这样的‘刁民’没必要和他讲什么道理。”话传到李仲彬耳朵里,李顿时大怒,“说这句话的人,首先就是一个‘刁官’。这个世界上没有‘刁官’,哪来刁民?刁民都是被刁官逼出来的!是由于我们为官者的工作不到位,坑害了农民兄弟!” 李仲彬说 “林肯说他的政府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我认为这句话值得借鉴,在我们一些领导那里,却是官有、官治、官享,核心问题是缺少民主、缺少监督”。 “打造阳光政府” 还权于民是李仲彬长期思考的问题。早在2000年担任县长之初,李仲彬就提出“打造阳光政府”。按他的话,“阳光政府”是一个透明的、勤政的、廉政的政府,政府的一切行为都置于“阳光”之下。 开放党委、政府常委会是第一步。一般来说,地方党委、政府的会议和文件,对公众是保密的。尤其是作为研究和决策重大问题的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对普通百姓来讲,更是遥远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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