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中国要平衡国家发展权和社会民生权
2010年03月10日 13:42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3月10日电新加坡《联合早报》10日刊出新加坡国立大学学者郑永年的文章《中国要平衡国家发展权和社会民生权》。文章认为,无论是“小康社会”还是“和谐社会”,其核心都是社会民生权的实现。从国际经验来看,中国经过数十年高速经济增长,已有充足经济基础来实现民生权。实现社会民生权需多管齐下,用国企推进社会政策。

文章摘编如下: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今年全国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重申其在两会前提出的要让人民更幸福、更有尊严的论述。温家宝的这一论述已经在中国社会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在报告中,温家宝也同时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指出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历届政府工作报告和党代表大会报告中都会对政治体制改革有所论述,但除了强调民主(主要是基层民主)和反腐败之外,人们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解并不深入。

如果把温家宝的有关人民幸福和尊严的论述,和这一届政府的重中之重即民生问题联系起来看,人们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是什么就会有一个明确的看法,那就是要用政治体制改革来推进民生问题的落实。很简单,民生问题不解决,人民的幸福和尊严会是空中楼阁。

目前中国社会最大的问题都聚焦于民生。民生问题是经济问题的核心,民生问题不解决,中国的消费社会就建立不起来,可持续经济增长就缺乏动力。

民生问题是社会问题。包括“中产阶层”在内的越来越多的人,正在被方方面面的民生问题所困扰,包括住房、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等。这在中国社会目前流行的一些新概念如“房奴”、“孩奴”等得到充分反映。

民生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解决不好,稳定没有牢靠的保障。社会民生权的实现是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基础。

中外对权利不同理解

民生权是中国社会所高度认同的最基本权利。自改革开放以来,西方在人权方面一直对中国构成很大的压力。中国政府持开放态度和西方保持对话。在和西方的对话中,中国一直强调中国和西方在人权理解方面的不同。

中国强调的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权,而西方更多的是强调个人的政治权利。不同的文化体系形成人们对权力理解的不同,而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这些权利的实现程度也是不同的。这些都是民众可以接受的说法。

在现阶段,对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来说,主要的问题并不在于是否能够实现西方人所界定的那些权利,而是能否实现中国社会本身所认同的民生权。

那么,什么是中国社会所认同的权利呢?很简单,就是民生,就是社会上所说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些权利在几千年前的儒家经典《礼记》的《礼运篇》里面已经说得清清楚楚了,一直以来被视为是中国人对理想社会的基本要求,直到今天中国社会对这些权利的认同度还是非常高。(应当指出的,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社会稳定本身也是社会所认同的权利。)

在实现这些权利方面,中国取得了进步,不过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相比之下。

从政策层面来说,不能说中国政府不重视民生问题。民生问题在很多年里一直是中央政府政策的首要议程,在这方面出台的政策不少。问题是一些政策仍然停留在纸面,一旦到了一些官僚和一些地方政府层面,它们就不再具有重要性,甚至是可以加以忽略的了。

要实现社会民生权,有很多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

实现社会民生权需多管齐下

首先是要调整思路,把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明确区分开来。长期以来,在GDP主义的主导下,所有的政策领域都被视为是经济政策。那些本来是属于社会政策领域的,如教育、医疗和公共住房等,被视为是仅仅是经济政策的一部分。很显然,如果这样的思路不调整,社会政策就建立不起来,社会民生权也无从谈起。

第二要大量增加政府的社会性投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增长主要来自生产性投资。社会投资一直没有得到重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住房、环保等等方面的社会投资严重不足。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每次经济危机总会导致生产性投资的激增和社会性投资的减少。房地产成为刺激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这种局面须改变。社会性投资严重不足,有助实现民生权的社会体制就建立不起来。

第三是考虑调整各层级财税关系,减少地方政府把社会政策“经济政策化”的动机。方式有二:第一是可以让地方政府拥有更大财税权,使其有足够财权来执行政策。第二是把一些现由地方政府担负的责任上收。

第四,充分利用国有企业这一经济杠杆来推进社会政策的实行。国有企业一直是实现政府目标的有效工具。但长期以来,国企仅仅扮演了推进经济增长的工具;在社会政策领域,国企扮演的角色是相反的。

用国企推进社会政策

如何把国企在社会政策领域的角色转型?其中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国家当向国有企业尤其是依赖行政垄断的大型国企直接提取利润。国企属于全体社会,按理说应当有助于分配的公平性。国家须向国企征收更多利润。现在正在进行的社会改革和民生社会建设需要大量财政,国企上交的钱可以用于这一改革事业。

因为拥有一个强大的国企部门,从理论上说,中国政府拥有了较之那些不拥有国企的政府更大能力来实现社会民生权。

无论是“小康社会”还是“和谐社会”,其核心都是民生权的实现。从国际经验来看,中国经过数十年高速经济增长,已经有了充足的经济基础来实现民生权。如这里所讨论的,营造有利于民生权的政策环境或者政策机制并非没有可能。无疑,这种营造过程本身就是中国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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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