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平权最坚实的制度支点
2010年03月09日 07:16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为期10多天的两会很快就会结束,热闹过后回归日常政治,许多炮轰都会随风消逝——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届两会上有一个议题将会永远铭刻在人们的心中,写进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史,那就是以同票同权为最大亮点的选举法修改。因为这个历史性的突破,许多年之后,早已习惯了同票同权的我们,会在讲述国家民主发展史的时候对年轻人说:这历史性的一跃,从2010年两会开始。

50多年前,对于8∶1的城乡选票差别问题,小平同志说:就某种方面来说,是不完全平等的,但是只有这样规定,才能真实地反映我国的现实生活……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我们将来也一定要采用更为完备的选举制度——这位睿智而务实的老人,深知平等的相对性和权利无法突破现实,所以一直坚守着这个关于平等的美丽梦想。1979年,我国第四次修改选举法,城乡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达到4∶1。30多年后,当国家条件成熟之后,再也没有犹豫,一步到位兑现平权的承诺,回归了“一人一票一权”的常识。民主依靠选举表达,从8∶1、4∶1,再到1∶1,看一个国家选举史的荜路蓝缕,就能读懂这个国家并理解她的民主故事。

今天的更加平等,并不意味着昨天就不平等,谁也不能割裂自己的历史和现实的联系,一个国家的今天与昨天不是对立的,我们要用增量民主的视角看待选举法的修改。无论如何,从今以后,没有城乡差别,我们每个人都能用手中平等的选票争取到平等的权利。

中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国家的立法权、政府预算的分配、资源的配置、收入的调节和其他重要制度的设计,都掌握在人大手中——所以人大的议政厅,主要是一个各阶层利益的博弈场,各阶层和群体能享受到多少权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益代言人在立法和决策中的权力分量和话语重量。人大是集体开会议事和决策,代表席位的多少决定了权利的平衡。于是,平等选举权也就与平等的政治权利密切相关,只有同票同权,才有自己的代表在议政厅中的平等话语权,也才可能为这个群体争取到平等的权利: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平等权利。

这就是同票同权最大的意义,也是那些曾经被差别对待的人最充满期待的:他们可以不用被动寄望于别人的恩赐来赋予他们平等权利,而可以主动用手中平等的选票为自己争取到权利,他们可以借此告别“被”的时代。

上到庙堂之高,下到江湖之远,每个负责任的公民都对当下社会不少领域存在的不公现象充满忧虑:城乡的不公,户籍的歧视,教育投入的不公,医疗分配的差距,保障制度向城市居民的倾斜,等等,这些问题已经喊了许多年了,代表委员每年两会都呼吁,中央政府也出台了许多治理政策,为什么始终走不出不公的阴影,成为老大难问题呢?关键之一就在于选票上的差别。当农民手中的选票只有城里人1/8的权重时,制定法律时自然就很容易通过“同命不同价”的车祸赔偿规定了;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投入自然就有歧视了。会叫的孩子有奶吃,选票权重高的群体也能从公共财政中分得更大的蛋糕。

如果此次选举法的修改能获通过,同票同权能够实现,那么中国的民主政治将在跨越一大步后掀开新的一页,城乡的平权也将获得最坚实的制度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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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