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代表提出,家电下乡配套措施也要"下乡"
2009年03月08日 20:18人民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一提起“家电下乡”这个话题,就像滚油锅里泼了水一样,包括了家电基地佛山和农业大市梅州代表的广东代表团第四组的讨论气氛立刻活跃起来。

“企业挨家挨户的派广告单,我们也一家一户的动员,但是很多农民还是不太愿意买。”全国人大代表、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湖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赖秀华说,“问题不是政策不好,而是配套措施不足抑制了农民的购买意愿。”

湖田村距离珠三角有400多公里,村民人均年收入4000多元,水稻种植是全村的主要经济来源。赖秀华说,由于人均收入和集体收入都比珠三角地区农村低很多,因此要想真正落实“家电下乡”,政府部门和企业必须让配套政策措施也“下乡”。

她说:“一是产品价格一定要落‘实’,村民反映有的彩电、洗衣机是‘城里一个价,下乡一个价’,有故意抬高价格的嫌疑,把国家补贴的钱又拿回去了,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二是企业推出的产品要适合农村需求,要省电节能、少出故障。三是政府也要积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可以考虑降低农村电价,否则一些农村家庭就算买得起也用不起。”

赖秀华的意见引起了另一位老家在农村的全国人大代表的共鸣。他说:“家电下乡是好事,关键是不要让配套设施建设‘卡脖子’。比如很多地方信号不好,电视打开一片雪花;要么接通了有线服务,可每个月要交十多元的服务费,农民感到难以承受。能不能加以减免?有的地方农网改造还没完成,空调一开全村跳闸……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关注解决。”

一些企业代表也指出,当前家电产品下乡也要尽量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并注意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增加农民负担。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办主任王龙霞说,现在农民拿补贴一是申请流程还比较复杂,二是补贴种类有限。从企业角度看,除了要中“产品标”外,还要中“流通标”。而有的地方政府就在后面这个程序上搞“小动作”,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因此,从农民申请和企业投标两方面简化流程和手续是当务之急。(记者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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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攀   编辑: 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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