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2009年03月07日 17:15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3月7日专电 记者陈玉明、毛晓梅、韩洁

“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关注民生,越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京参加两会的不少代表委员表示,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让人感动。

针对目前我国正在步入老年社会的现实,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应该把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努力让更多的人能有幸福的晚年。

做实个人账户化解养老保险空账

报告提出,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全面推进省级统筹。

据有关专家介绍,1993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当代人都在为前一代人支付退休金,而从下一代那里领取退休金。

1993年,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此后国家开始为每一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但是,对于当时大量已经退休或将要退休的职工,由于此前没有相应的资金积累,他们的账户实际上是空账。据测算,这个空账的数额可能在1万亿元以上。

为解决建立个人账户以后的空账问题,政府从2001年开始实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先以东北为试点,再向全国十多个省份推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指出,目前中国通过“现收现付”尚可满足养老金发放需求。然而,再过若干年就可能出现拐点,收上的钱不足以支付,而政府财政也难以弥补如此之大的漏洞。现在由中央地方两级财政出资,在13个省份开展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就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易敏利说,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有利于填补养老金缺口,为化解老龄化时代的危机打下基础。但是,由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个人账户基金即便做实也只能存银行、买国债,投资范围狭窄,存在贬值风险。国家有关部门宜早日出台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利于基金保值增值。

养老保险不患寡而患不均

报告提出,要制定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今明两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年增长10%左右。

全国人大代表、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副院长陈章水说,现在13亿人中的8亿农民大多没有被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这不但不公平,也不利于经济的长期发展。政府要努力做到养老保险全覆盖,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陈章水建议,应该制订一定的目标,比如定一个三年或五年的规划,逐年提高养老保险覆盖比例,最终做到13亿人全覆盖。

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教授顾海兵认为,当前绝大多数农民尚未被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当先做到养老保险全覆盖;鉴于国家财力有限,国家只应负责提供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障。

顾海兵建议,应当破除身份制,统一制订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农民的养老保险标准;如果对不同群体实行不同的养老政策,实施不同的养老金发放标准,这不合乎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不利于社会的和谐进步。当然,在国家提供的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障之外,个人可以再为自己购买商业化的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可成为有益补充

报告提出,要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说,商业养老保险在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领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能提供更高程度的保障,弥补社会基本保险保障的不足。但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还很有限,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覆盖面看,截至2007年底,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519亿元,缴费职工人数929万人,仅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3.4%,低于2000年(企业年金试点第一年)缴费人员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5.4%的水平。从国际比较看,我国2007年底人均长期商业寿险保单持有量为0.1件,远低于发达国家1.5件的平均水平。

吴焰建议,应从制度设计上明确市场机制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将具备社会保障属性的企业年金、养老和健康保险等纳入我国社保制度发展与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统筹规划和协同发展。

同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制定个人和团体养老保险投保人税收递延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政策杠杆效应,调动企业和个人通过保险机制参与社保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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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玉明、毛晓梅、韩洁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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