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全文
2010年02月23日 18:13卫生部网站 】 【打印共有评论0

卫 生 部

中 央 编 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医管发〔2010〕20号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试点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卫生部和相关部门报告。

卫 生 部

中 央 编 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让群众看好病。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中央确定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我国国情,鼓励地方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

二、试点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三)总体目标。

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四)主要任务。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完善服务体系。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

——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施医院信息公开,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医疗安全质量和经济运行监管。

——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完善政策体系,为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相关新闻:

卫生部等五部委部署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选定16个城市 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

<< 上一页123下一页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霍吉和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