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交通安全条例对醉酒开车不实行终身禁驾
中广网南京2月23日消息(记者徐成忠 江苏台朱荣康)南京市今天就即将实施的《南京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对醉酒开车不实行终身禁驾。
南京市1994年在全国最早制定了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个规定已不适合新的形势。为此,南京市经过多次反复制定了新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各类上路车辆的上牌、驾驶、停放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南京市民对醉酒驾车给予终身禁驾的期望在新条例中却没有给予满足。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蔡卫国介绍说:“原来的草案规定醉酒以后发生交通事故初定给予终身禁驾,但是在人大立法审查当中他们认为第一可能与上位法有不一致的地方,第二个在全国也正在研究修改相关的法律对酒驾的问题,所以为避免以后国家的法律跟地方的法规不一致,所以这一次在草案当中就进行了删除。”
据了解,南京市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共9章53条,规定助力车不允许带人,渣土车在一个记分期内有三次以上违反行为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任何人不得穿拖鞋、穿鞋跟高四厘米以上的高跟鞋或者不穿鞋开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交警不认真履行职责、执法不公、循私狂法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这个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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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成忠
编辑:
郭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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