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规划局原副局长及其特定关系人受贿案开庭
今天(22日),浙江省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李松祥及其特定关系人陈丽娟涉嫌受贿案在海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3年6月李松祥任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起诉书指控,李松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其情妇陈丽娟共同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现金、代价券、衣服、人参等物,总计价值35万余元,并为他人牟取利益。李松祥先后12次单独收受他人现金、代价券、电视机等物,价值51500元。
法院认为,李松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陈丽娟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没有当庭宣判。(马岳君 汤秋生)(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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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岳君 汤秋生
编辑:
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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