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林业局通报2009年10项严重违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
2010年01月25日 11:4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1月25日电 据林业局网站消息,国家林业局日前通报了2009年全国征用占用林地情况检查结果,通报公布了10项严重违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

这次检查涉及全国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兵团)的197个县级单位,共检查征用占用林地项目2219项,实际征用占用林地面积13707.7公顷。其中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的项目1910项,面积12915.1公顷,项目审核率86.1%,面积审核率94.2%。按标准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项目1921项,实际缴纳的项目1776项,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76380.5万元,项目收缴率92.5%,费用收缴率97.1%。

检查结果表明,全国征用占用林地管理水平逐渐提高,违法占用林地问题的查处工作得到加强,林地面积审核率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率有所提高。北京、山西和吉林等15个省(市)森林植被恢复费和项目收缴率为100%。其中,青海省、内蒙古森工集团、吉林森工集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续两次达到双百。检查中发现全国征用占用林地管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点工程违法占地情况依然存在,二是采矿、采石等蚕食林地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个别地方性法规文件与林业有关法规相悖。通报还公布了10项严重违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

为切实加强征用占用林地审核(批)管理,保障林地资源持续稳定增长,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省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林地审核(批)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征用占用林地管理,将此次通报的问题及相关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汇报,制定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整改,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国家林业局将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许诺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