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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村庄将村民分五等:按级分福利 级别可世袭
2009年12月02日 09:54中广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广网北京12月2日消息(记者杨超)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25分报道,在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的尹六窑村,很多年轻人在选择配偶的时候,不仅会考虑对方的人品、相貌,还会考虑对方在村里的等级。

按照尹六窑村的规定,把全体村民划分为一到五个等级,在分配土地补偿款和集体福利的时候,按照所划分的等级予以分配。一等村民能够世世代代享受一等待遇。这种身份歧视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

近年来,随着包头市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尹六窑村大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也领到了大量土地补偿款。但是在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村委会考虑的不是村民被征用土地的数量和人口,而是村民所处的等级。

记者:63年以前在这里落户的属于一等村民?

村民:落户的是一等村民。子子孙孙全是一等。

记者:他们的子子孙孙都是一等村民?

村民:过去的世袭制,太不公平了。

记者:二等村民生的孩子,他们子子孙孙都是二等村民。

村民:对,二等村民的范围就是包含63年到75年,三等是76年到85年,86年到96年是四等,96年以后就五等。

如果是一等村民,就享受100%的分配;若是二等到四等的村民,则按补偿款的85%、70%、50%比例分配;若是五等村民就什么都没有。有村民反映,位于昆都伦水库上游的桃而湾村,因为经常遭遇洪水,在地政府统一安排下于1985年、1997年分两次移民。其中在尹六窑村共安置四十多人。

当地政府曾专门下文规定,移民享有本村村民同等待遇,但是在村里划分等级时,几乎全部被划分为三等或四等村民。相同情况的还有1977年从全巴图乡移民的四十多人。虽然都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虽然多少年来所尽的义务都是一样,但他们和一等村民的待遇却明显不同。

村民:2007年村委会分了四项款。都是按等级分配的。为什么?一样样的土地,一样样的承包田还分,为什么成了两样了,这不是欺负人吗?以多欺少啊。

据了解,在包头市郊,这样实行等级制的村子还有很多,用来分配土地补偿款和集体福利的等级制进而演化成一种身份的象征,也使村民间的关系发生着明显的变化,甚至年轻人择偶也会将此条件考虑在内。

村民说:“如果是一等村民的姑娘不能嫁给二、三四等村民的儿子。二、三、四等村民的姑娘愿意嫁给一等村民,嫁给他就是一等村民。找个一等村民多好,可是一等村民绝对不能找到二、三、四等村民的女儿,要门当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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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超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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