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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规定主动上缴假币将获奖励
2009年11月08日 04:28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河源讯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李燕南)记者昨日获悉,河源市民凡在20日前自动向当地公安机关上缴假币、提供假币线索的,警方一律给予奖励,其中提供线索和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假币生产窝点的市民,最高奖励30万元。

另外警方强调,若非法持有、使用假币不投案自首,又不主动缴纳假币的,一经查获,依法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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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焕阳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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