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让辽宁少生3000万人
新华网沈阳11月6日电(记者陈梦阳)辽宁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按1970年育龄妇女生育水平计算,从1970年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辽宁近40年间少出生人口3000万人。
从出生到16岁(按城市需要2.1万元,农村需要1.1万元)计算,少出生的这些孩子,可累计节省社会抚养费4800亿元,相当于建设48个鞍钢的总投资。
人口的有效控制,极大地减轻了辽宁省的经济与财政负担,增加了社会积累,有力促进了全省人均经济指标保持强劲增长的势头。仅以1978年和2008年数据进行对比(未考虑物价因素),全省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由672元增加到3.1万元,增加了45.5倍,年均增长13.7%;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63元增加到1.4万元,增加了38.7倍,年均增长13.1%。在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情况下,全省人均粮食占有量却由669斤上升到862斤。
据了解,从1973年起,全省人口计划开始纳入辽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宏观人口调控工作明显增强,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促进了全省人口逐渐由盲目增长向有计划增长过渡。
与此同时,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全省现有576万户独生子女家庭中,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家庭所占比重达到71.4%;全省累计已有11.5万个家庭献出二胎指标,有23万多家庭持二胎指标而不生育,这些都对全省家庭人口结构带来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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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梦阳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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