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我国将推行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
2009年10月23日 19:03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武汉10月23日电(记者熊金超)将孤儿寄养在夫妻双方关系和谐的爱心家庭中,让孤儿和普通孩子—起享受家庭温暖,父母亲情--武汉市儿童福利院这一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将在全国推广。

刚刚在武汉召开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研究会暨第五届全国儿童福利院院长论坛,对民政部拟订出台的《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暂行)》《儿童福利机构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儿童福利机构脑瘫儿童康复规范》《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修订稿》等四个儿童福利方面的法律文件进行研讨交流。其中,《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修订稿》参照了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模式。

武汉市儿童福利院有孤残儿童近700名,残障儿童人数达到95%以上,其中大多数是有智力障碍的儿童。自1997年开始,武汉累计有340个孤儿在三镇79户爱心家庭里寄养,逐渐形成了成熟的集养、治、康、教为一体的“武汉模式”:寄养孤儿的家庭要经历申请、初选、家访、体检、培训、配对、审批、试寄养、进入家庭等9道程序,每个月还要培训如何与各阶段的孩子打交道等。

由武汉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起草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修订稿》,更加关注儿童成长的环境和权益保障,每个寄养家庭安置寄养儿童从此前的3人以内降至2人以内。规定寄养家庭还须要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安全、人文氛围浓厚、教育、医疗、康复资源丰富的社区中,家庭寄养服务机构发放的寄养儿童生活费必须完全用于寄养儿童。如果出现家庭关系恶化、家庭变故等11种情况,必须解除寄养协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还增加了一章“寄养服务”,对寄养儿童的养护、医疗、教育、康复、心理健康、安全保障等作了详细规定。

据悉,相关意见和办法近期将由民政部颁布实施。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熊金超   编辑: 马翠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