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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严把进口网游审批关
2009年10月10日 02:56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对于广大游戏玩家而言,更换运营商不久的《魔兽世界》的未来还存在变数。

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查处三定”规定>和中央编办有关解释,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10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就《通知》做出了解读。

对于广受业界关注的进口网络游戏审批问题,《通知》明确指出:从事未经境外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的进口网络游戏运营的,属于侵权盗版的行为,将由国家版权局依法查处。对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擅自在中国境内提供进口网络游戏运营服务,或为境外网络游戏在中国境内提供运营推广服务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通知》同时强调,禁止外商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外商不得通过设立其它合资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提供技术支持等间接方式实际控制和参与境内企业的网络游戏运营服务等。

对于网络游戏中目前常见的变更运营单位或者增加新版本等情况,《通知》做出了明确规定:已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或进口审批的网络游戏有变更运营单位或者新版本等情况的,必须重新履行前置审批或进口审批手续。

此外,《通知》还就网络游戏前置审批明确了两项原则:一是关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资质的前置审批;二是关于网络游戏上网的前置审批。对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过的网络游戏,可以上网使用,文化部不再重复审批,文化、电信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按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内容管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是出版总署近10年来最详细的网游管理文件。自去年国务院发布“三定”规定以来,对网游审批权的理解依然存在差异,重复审批的问题依然存在。此次中央编办的解释,再一次明确将网络游戏的两个审批权授予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不再重复审批、审查。据记者了解,10月份新闻出版总署将展开对网络游戏审批和运营服务的全面清理工作。目前已经查处的违规网游达40余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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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 磊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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