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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季供暖室温将达18℃以上
2009年09月13日 17:34法制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北京市供热条例(草案)》意见征求结束 按照新规定——

冬季供暖期 居民室温拟达18℃

本报讯 (记者 饶沛) 《北京市供热条例(草案)》意见征求已经结束,按照新规定,本市冬季供暖期居民室温将都达到较为舒适的18℃以上;今年本市并没有统一调整供暖期的计划。

市市政市容委委员李楠表示,调整冬季供暖期居民室温标准,是根据建设部相关标准进行的。室温提高2℃对居民来说将更加舒适。但他表示,以往采暖季温度已经超过18℃的社区温度将不再升温。

同时,市政部门还将在采暖期加大超温供热控制,重点加强对商场、写字楼等场所的监管,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对市民反映较多的希望调整采暖期的意见,李楠说,冬季采暖期前后气温较低的情况较为常见,市政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测算。

他同时表示,延长供暖期将增加企业运营成本,而这部分成本最终将被转嫁给消费者。

据悉,今年本市并没有统一调整供暖期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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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饶沛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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