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质检总局发布月饼"计量检验"规定
2009年09月13日 01:53新文化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文化报9月13日报道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下称《规则》),对月饼的“计量检验”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包括测量工具、测量方法等。《规则》已于9月1日实施。

2006年6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月饼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103立方厘米”。但未对检测仪器、检测程序等作出明确要求。

《规则》则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规定,测量月饼质量的设备为电子秤或电子天平,测量月饼销售包装的长度、宽度和高度的设备为钢直尺。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相关部门将在中秋节前,按《规则》的规定,对月饼生产者和销售者开展月饼包装计量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于国庆节前后公布。

(本文来源:新文化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华商网 http://www.hsw.cn/作者:张伟伟)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张伟伟   编辑: 缪汶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