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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老工业振兴战略意见正式公布
2009年09月11日 19:33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9月11日电(记者江国成)根据中国政府网11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9日通过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这份文件分9大类,28条意见,约8000字。

《若干意见》共分9大类,包括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振兴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深化省区协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若干意见》还就上述9大类意见提出28条具体和明确的要求,如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等。

这份文件认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五年多来,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多种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重点民生问题逐步解决,城乡面貌发生很大变化。

《若干意见》指出,要清醒地看到,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已经取得的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加快发展的巨大潜力有待进一步发挥。在当前形势下,认真总结振兴工作实践经验,进一步充实振兴战略的内涵,及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既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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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国成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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