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判决书遭“围观” 最牛保安专偷政府大楼中华烟
随着《史上最搞笑的刑事判决书———最牛保安专偷中华烟》的帖子最近在网络上再度流传,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网站上一纸判决书也遭到了网民“围观”,并以两个“史上之最”的名头风行网络。判决书中详细描述了小偷在5个月时间里16次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不同办公室行窃,偷走27条中华烟的经历。
这份发文号“(2008)路刑初字第95号”的判决书,审理的是一起刑事案件,对象是一名屡次实施盗窃行为的陈姓保安,他因犯盗窃罪被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根据判决书描述,2007年3月至8月期间,这个就在政府大楼工作的保安,趁着值班巡逻,用“插片”的方法,先后进入路桥区政府大楼109室、239室、301室等9个房间作案16起,涉及事主9人,从1楼到8楼。
盗窃软、硬壳中华烟以及纪念币等财物价值总计数万元,几乎每次都会偷到几条中华烟,总计硬壳20条5盒,软壳7条4盒。
现在,法院网站已经将该判决书隐藏。不过,这份判决书并没有删除,通过google搜索引擎还可以找到,判决书链接网址也没有改变。
你说我说
“判决书看完一遍,就记住好多中华烟。”
———网民“新新舞”
“这个小偷应该是立功啊!”
———网民“白雪猫主”调侃说
“在查处小偷的同时,政府大楼里的工作人员可否一并查查?”
———某论坛转帖导言
(本文来源:海峡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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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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