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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通局:取消高速公路收费暂不可行
2009年08月11日 08:02南方报业网-南方日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报讯 (记者/叶明华)尽管众多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存在,不仅增加了市民的出行成本,影响通行效率,还被喻为是珠三角一体化的“拦路虎”,但深圳市交通局日前在回复今年初深圳两会期间吴长文、陈涛等18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的《关于逐步取消深圳市内高速公路收费的提案》中却明确表示:取消高速公路收费,需要补偿高速公路投资方巨额资金,取消收费暂不可行。

高速公路收费站成“众矢之的”?

取消高速公路收费不仅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的共同诉求,还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要求。《纲要》明确提出,应“撤除普通公路收费站,减少高速公路收费站,建立统一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在今年初的深圳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张曙光等政协委员就曾在大会发言上提出:“深圳应该在全国率先取消市域内大部分或所有高速公路收费,涉及到外资的广深高速公路可暂保留,这样有利于实现深圳特区内外城市交通的全面市政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均衡发展。”

今年初,民间学者、知名网友金城提出了“深圳改革的十项建议”,其中一项就直指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在收费问题上,深圳政协常委、深圳社科院院长乐正也投了反对票。乐正认为,珠三角一体化,最有可能是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其次是通过取消各地收费站或者统一收费;第三,刷卡同城化,即整个珠三角一卡通。“这样可以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但主要会涉及到利益的调整与操作的问题,珠三角9市可以成立一个股份制公司,大家利润分成,风险分担。”乐正说。

取消收费,政府至少要补偿400亿

但在深圳市交通局看来,要取消高速公路收费,并不是调整补贴和分成如此简单,还涉及到高额的补偿问题。深圳高速公路的发展始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深圳的交通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可利用的建设资金相对匮乏。1994年,广东省有关部门率先利用港资建设了广深高速公路。深圳也相继在1995年和1997年,利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即BOT)的高速公路建设模式,以优惠政策引进资金分别建成了梅观高速公路和机荷东高速公路,掀起了高速公路的建设高潮。至2008年底,深圳全市高速公路里程已达到301公里。

目前,深圳的收费高速公路包括机荷高速、梅观高速、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水官高速等高速公路。据交通局初步调查,各高速公路每年道路通行费收入额在15亿元至20亿元(不包括广深高速公路和深汕高速公路),而省政府批准的收费年限一般为25年。

“如果取消这些公路的收费,政府需要按照市场化的收益现值法,用财政税收对高速公路投资方予以补偿。经初步估算,补偿费用至少在400亿元以上。”深圳市交通局说,具体赔偿金额还需与各项目业主进行艰难谈判方能确定,而谈判结果也难以预料。

此前,深圳市政府曾就梧桐山隧道的收费问题与投资方进行“艰难”谈判,最终无法就相关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深圳市政府“被迫”斥资修建深盐二通道。

不收费将诱增私人交通,加大路网负荷?

如果要取消深圳市内的高速公路收费,不仅意味着政府要对现有高速公路的投资人予以巨额补偿,还意味着未来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融资方式也将发生根本改变:不再采用原有的BOT模式,只能依靠政府公共资金进行建设。

“这将大大增加政府公共财政支出。”交通局提到,如果按照这一方式进行,在2015年前要完成原有的路网建设计划,连带补贴和建设费用初步估算约需要资金750亿元。

“公共财政在交通领域支出的大幅增加,将会影响其他公共领域(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的投入,造成财政资金在公共领域新的分配不均衡问题,影响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深圳市交通局认为,利用公共财政来取消高速公路收费,只能让部分有车居民和外地过境车辆得到实惠,对大部分无车、相对不富裕纳税人而言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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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明华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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