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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与自杀员工家属签协议 支付抚恤款36万元
2009年07月28日 02:40京华时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追踪报道

据新华社7月27日电 广受关注的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有了新的进展:经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法医鉴定,孙丹勇死因为高坠自杀死亡,身体除高坠伤以外无其他损伤。目前,富士康科技集团已经与孙丹勇的家属达成初步抚恤及赡养协议。

孙丹勇父母提出的抚恤款36万元已由富士康支付。此外,富士康还将代替孙丹勇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在两位老人有生之年,每年将为他们提供3万元的赡养费用。

富士康科技集团行政总经理暨商务长李金明说,富士康对孙丹勇自杀事件感到惋惜和痛心。近期,富士康高管将参加孙丹勇在云南老家的葬礼。

16日凌晨,在富士康工作的孙丹勇从12楼跳楼自杀。原因是他负责邮寄给苹果公司的16部iPhone样机少了一部,在接受公司调查期间,孙丹勇跳楼自杀。有网帖表示,孙丹勇在接受调查时遭到不公正待遇。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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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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