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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高考录取通知书非直系亲属不能代领
2009年07月04日 12:0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高考录取通知书不许他人转交,即使父母代收也须出示身份证;高考录取通知书投递开设专门“通道”……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教育厅、省邮政局近日发文,对今年录取通知书投递作出要求。

教育部门介绍,今年要求每一封高考录取通知书必须在规定投递时限内确保妥投,只能由考生本人签收,不得代领;如收件考生本人不在,可由其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签收,但代收人应注明与收件人的关系和签收时间,父母等在代收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出具自己的身份证明,并办理签收手续,非直系亲属不得代收录取通知书邮件。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通报,今年我省考生将收到两份“录取通知”:一份是加盖招生高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一份是省高招办提供的,加盖省高招办录取专用章的“考生录取信息确认书”。记者 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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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赖波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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