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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见义勇为受伤者治疗费将全额报销
2009年06月21日 01:17新华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6月19日出台文件,从即日起,参保人员因见义勇为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予以全额支付,见义勇为人员可就近就便就医,不受医疗机构定点资质限制。

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该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适用于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在宁务工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牺牲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支付给遗属。在领失业保险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其未领取的剩余月数失业保险金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遗属。 (黄红芳)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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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红芳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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