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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女富豪吴英庭辩:不被抓就能还钱!
2009年04月17日 00:21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已有评论0

5月16日9点30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楼四楼,吴英被法警带入法庭。

“瘦了,瘦了……”边上吴英的亲属唏嘘着。这时,吴英父亲吴永正和妹妹吴玲玲眼睛红了。

吴英,1981年出生,从2007年2月被东阳市公安局刑拘后,同年3月被逮捕。历时两年。本次开庭,吴英是首次因牵涉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被公开审理。

浮华脱尽。此时的她,素颜,扎着短短的马尾辫,纯粹80后普通女生模样。较之两年前名噪一时“亿万富姐”那张富态的圆脸,吴显得瘦削多了。

吴英在被告席上就位,法官考证吴英身份的时候,她对答如流,声音响亮。此时,记者边上吴英的干姐,被另案处理的资金掮客之一——徐玉兰——则泪流满面。

当日法庭辩论非常激烈,吴英措辞尖锐,思维敏捷。通过公诉方、辩护律师、吴英三方庭辩,几答矛盾焦点逐渐清晰。

挥霍之辩

当公诉方宣读完起诉书,问吴英有无异议。

吴英直截了当地说:“有!”

公诉方认为,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和企业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

根据公诉方指证,双方存在最大争议的是房产、汽车、珠宝和衣饰等物。

吴英认为,借贷是属于双方的约定,自己并没有非法占有。而且她自辩,借贷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经营或者偿还借款运转资金链,没有个人挥霍。

“300万的法拉利是谁买的?”公诉方问。

就此,双方把争议集中到借贷资金流向。

针对公诉方提出的30辆汽车和一辆价值300万的法拉利敞篷车和别墅,吴英说,其在2006年6月开设一家婚庆公司,汽车均在同年4月为婚庆公司而买。资产落户都在本色公司名下。而且,法拉利买后,因为车商旧车充新车卖,至今没落户,官司纠纷至她被逮捕前,还没了结。

她还称,别墅虽然是吴英自己名下,但均用于公司,而且办公装修。

自供笔录为假口供

起诉书指证,吴英非法诈骗集资38985.5万元。除此数额外,吴英承认自己共借入9亿元左右,已还了6亿多元,超过了指控数额,还欠债1.2亿元。

公诉方认为,证据显示,吴英借贷中的高利部分,有的7个月“滚一滚”,有的3个月“滚一滚”。其中三年期的借贷利率最高达100%。如此一来,投资利润如何还贷?

吴英称自己创办了8家公司(具体几家其称记忆有点模糊),借贷第一笔是经人介绍,来自义乌的老板杨卫江。

她承认创办公司的资金全部来自借贷。“三四年可以回本。”针对公诉方质问投资收入的问题,吴英显得非常自信,“如果不被抓,就能还!”

公诉人员指出,在法庭上,吴英所说部分与之前公诉方掌握的本人笔录有出入。比如自己收入与消费上,公诉方质问,之前的笔录和法庭上的自辩,哪些是真话?

吴英承认自己之前的笔录是假口供。

“没经本人同意,就拍卖了本色资产。”法庭上,吴英提出了对司法程序上的几点疑问。她称,在首都机场被抓获的事后,身上还携带10万元的现金,但至今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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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   公诉   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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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伊琳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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