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将于24日在哈尔滨市中院开庭审理。当事的六名警察中,原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齐新、原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力男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死者林松岭的同学杨森同样也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要审两天 将有官员旁听
2008年10月11日晚,齐新和刘力男等六名警察,乘车来到糖果酒吧。在酒吧门前,林松岭和大学同学车亮、杨森等人,与齐新等人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林松岭死亡,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随后,一位涉案警察的朋友金某捏造林松岭和车亮有高官亲属背景、林松岭有吸毒史等谣言,组织多人在网上传播:“6名普通警察与一群衙内的战斗。”而实际上,林松岭的父亲林吉利只是一名普通商人,与传言中的高官没有任何关系。车亮的父亲车德滨是铁路局的一名职工。
根据哈尔滨市中院的开庭公告,齐新等三人的伤害案将于3月24和25日连续审理两天。据了解,哈尔滨中院一号大法庭可以容纳五六百人,届时黑龙江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部门官员将参加该案的旁听。
“一人致两名警察轻伤”
起诉书中,林松岭的同学杨森被重点提及。起诉书称,去年10月11日22时许,齐新、刘力男、李鑫宇、王金刚、栾奡、李锋等警察来到糖果酒吧,李鑫宇在酒吧门前因车速过快引起杨森的不满,杨森与王金刚、李鑫宇等人因此发生口角,“李锋将王金刚、李鑫宇推进酒吧”,“王金刚与李鑫宇又与站在门外的杨森争吵,杨森遂冲进酒吧内,用拳击打李鑫宇眼部、王金刚的面部,并拽住王金刚撞击楼梯扶手,将王推至楼梯滑道内。”法医鉴定结果为:李鑫宇,王金刚均构成轻伤。
六名警察中,除了将齐新等两人列被告外,起诉书特意标明王金刚和李鑫宇为被害人。
死者父亲要求杀人偿命
林松岭的父亲林吉利昨日表示,录像等材料显示,六名警察均不同程度参与了斗殴,只是因为最后致死林松岭的只有齐新和刘力男,所以只起诉了他两人。在获悉即将开庭后,他通知多位记者,希望媒体保持对此案的关注。
林吉利的代理律师胡凤滨介绍,他们提起的赔偿金包括丧葬费、抚养费和死亡赔偿金三部分,总金额达50万元,索赔的对象除了六名警察外,还包括没有尽到制止斗殴发生义务的糖果酒吧老板。
林吉利还表示,家属方面的要求就是杀人偿命,如能达到宁愿可不要50万元的赔偿金。(本报记者 殷玉生)
作者:
殷玉生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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