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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女局长被控敛财6000万 受审称钱是“借”的
2009年01月21日 14:01中国新闻网 】 【打印

2007年10月30日,(辽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下发文件,免去了罗亚平顺城分局局长职务。

昨日,这位前局长因为涉嫌贪污、受贿罪3000余万人民币;涉嫌2800余万人民币、69万余美元财产来源不明在法院受审。

百度抚顺吧中,有人这样形容罗亚平:“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贪官”。

网上还有人评价,“她是把自身资源和手中权利都发挥得淋漓尽致的女人,到头来落个身败名裂,充当了一个很好的反面典型。 ”

被控敛财6000余万

罗亚平,女,49岁。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抚顺市顺城区土地部门任职。从团委书记到局长,期间除去上世纪80年代中期3年上大学的时间,她在这个部门工作了近30年。“她完全可以到级别更高的岗位,不过为了能留在顺城分局,她下了很大的工夫。案发前,她在顺城分局可以说是一手遮天,征地款、动迁补偿款都像是她自己的钱一样。”一名知情人透露。

根据起诉书指控,罗亚平第一次被“拉下水”是在2001年6、7月间,时任土地局副局长的她给一家开发商“尽快办理土地报件业务”而受贿,金额10万元。此后,她截留最大一笔征地款达800万。到2007年4月,她累计贪污受贿3000余万,另有3000余万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曾想外逃加拿大

“她的前夫桂某本身从事房地产开发,她的犯罪和桂某有很大关系,她的钱很多都是给桂某做买卖。其后两人反目。出事后在顺城区很多开发商变得极为低调。”一名抚顺商界人士介绍。在起诉书中,更是多处出现桂某的名字,桂某曾经缴纳的380万征地款也在转手之后,进入罗亚平的腰包。“手段多样,而且都是围绕征地款和动迁补偿。比如说她看中了某处房子:先用房主的名义制作假的动迁手续,骗来动迁款给房主,房子就成了她的。更多的时候,她是直接制作假的动迁手续骗钱。”一名律师在根据起诉书分析她的敛财手段后这样表示。

而根据起诉书指控,案发前的2007年4月20日她还曾经想申请移民加拿大“潜逃境外”,2008年3月25日,她因本案被逮捕。

“不是贪污,是借钱”?

昨日上午9时30分,罗亚平被带上被告席。“我不是贪污,是借钱!”昨日的庭审中,罗亚平否认了公诉机关对其的全部指控。她用了大量的时间叙述顺城区的征地补偿政策,并对于打断她的叙述表示不满:“我现在脑子不好,被打断就想不起来下面要说啥。”“用假补偿都是开发商同意的,我不是骗,我用这种形式借钱。他们开发商有钱,我当时家里做买卖没钱,就管他们要点。”罗亚平表示。而公诉人“借钱为什么用这么复杂的形式?”的问题,罗一直不肯直接回答。“既然是借钱,你有没有能力还钱?案发时还没还钱?”面对提问,“我不是有没有能力,我是非常有能力!”罗回答,“没还钱是因为他的工程没完,钱在我手我能约束他。”

庭审进行了一天,没有宣判。 (来源:新华网)

罗亚平   受审   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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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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