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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三中全会,一根“农民主体”红线
2008年10月06日 18:25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打印

十七届三中全会非同寻常。今年是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解放思想活动30周年的大总结。30年前,中央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国家的繁荣富强,为人民的幸福安康指明了前进方向。人们知道,无论是讲解放思想,还是讲改革开放,都是从农村干起。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农村蓬勃兴起的“大包干”就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生动见证和伟大成果。令人回味的是,30年后的今天,中央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而中央政治局确定的会议主要议程是“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两个三中全会的议题为何有惊人相同之处?

翻阅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一个重要议程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问题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而即将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主要议程也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细看两个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提法更催人思考。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强调,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这些话在今天,恐怕不是什么新鲜语言,然而,在当时却是令人振奋令人耳目一新的口号。可以说,全国农村实现“大包干”,农村波澜壮阔的改革,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撑了腰壮了胆。中央政治局9月28日关于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毫不动摇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见新华社2008年9月28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国庆前夕专程前往安徽省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 在谈到乡亲们希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能够保持长期不变时,胡锦涛说,我要明确告诉乡亲们,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中新社北京九月三十日电)这就表明了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方针政策,尤其是对农村的方针政策,中央是毫不动摇一以贯之推进的。因此,也可以说,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创造性发展。

细阅新华社9月28日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消息,许多提法就令人耐磨品嚼。比如,提出“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紧紧依靠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等观点,就向公众展示执政党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也就告诉公众,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上,中央着眼点仍然是保障农民权益,仍然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

新中国成立59年,农村农业工作一直成为执政党最重要的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农村工作路线之所以赢得农民的信赖,之所以在广阔天地产生如此重大影响,一根红线是废除大锅饭政策,让农民自主经营。而十七届三中全会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之所以备受关注,同样是强调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权益。当然,时下的形势毕竟不同于30年前,但是,不管推进农村经济也好,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也好,都必须尊重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反观一些地方近年来农村工作方面出现“山重水复”的现象,根本原因也是长官意志当道,压抑了农民的主体作用,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这个教训是深刻的。而今,即将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部署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重新扬起农民主体作用的旋律,理所当然令人瞩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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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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