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首次规定考研舞弊者取消成绩并停考一年
晨报讯(记者程亚)教育部首次明确,对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要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处理。记者昨日从省考试院获悉,我省去年曾出台研考防作弊新规。考试舞弊停考一年制度,我省目前只在自学考试中实行。
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并仍保留“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的规定。与去年只规定“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应予开除学籍”相比,教育部这次加大了对舞弊考生和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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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亚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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