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孟连胶农聚集”事件:胶农得到答复陆续返家
2008年07月21日 10:09云南网 】 【打印

经过工作,胶农陆续返家散去本报记者 王宇衡 摄

致死胶农的棺材停放在橡胶公司院内

19日下午6时,得知消息后,本报记者从昆明出发,于昨日中午12时到达事发地。进入勐马镇,漫山遍野都是橡胶林,从孟连县城通往勐马镇的公路上不时看见车辆穿行,一路上不断听见“发生了暴力事件”的议论。

死者棺材

停入橡胶公司

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云南孟连勐马橡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橡胶公司)门口,看见该公司大门口停满摩托,人声鼎沸,有三四百人,情绪激动。

记者表明身份,进入橡胶公司向群众了解情况。记者看到公司办公区一栋楼房一侧,停放着两口棺材,立有两名死者的遗像与身世:两名死者分别叫岩常秧和岩底,年龄分别为50岁、20岁,都是勐马镇芒丙村人。据守灵的亲属介绍,两名死者系父子关系。

警民打斗

持续10多分钟

记者了解到,聚集在橡胶公司里的几百名群众都是勐马镇的橡胶种植户,其中大部分是勐啊村胶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胶农说,19日上午7时左右,他们来到橡胶公司,与对方协商解决橡胶林产权一事时,突然来了上百名警察,他们就和警察理论,进而发生冲突,不断有人受伤倒地。打斗持续了十多分钟停止后,地上躺倒几十个人,其中有村民,也有警察。冲突中,村民用石头、锄头砸了警车。

投案自首通告

激化矛盾

在橡胶公司大门口,记者看到一份《关于限令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是孟连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布的,限令“凡违反法律规定,组织煽动群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各种违法犯罪人员,须于10日内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犯罪事实,对于不主动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人员、负案在逃人员,将抓捕归案、从严打击;对于投案自首人员,一律给予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自首后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或提供其他重要侦破线索并经查实,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违法犯罪人员家属,应主动规劝、带领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凡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的,将依法以窝藏、包庇罪从重处罚。对主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或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为其保密并实行奖励……”

“我们是受害者,正当维护自己的利益,却要被当做违法犯罪人员来对待,我们咽不下这口气!”对于这份通告,胶农们气不打一处来。

胶农与橡胶公司

积怨已久

胶农们道出了这份通告的由来,两年前,胶农们多次找橡胶公司谈判橡胶林产权归属一事时发生争执,每次争执都被民警劝阻,但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今年3月25日,他们实在忍无可忍,与橡胶公司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随后被孟连县派出的工作组及民警劝止。7月15日,有几位胶农再次找橡胶公司理论,与工作组成员发生语言冲突及身体摩擦。这份通告的发布再次点燃了他们心中的怒火。19日清晨6时许,有5位胶农在家被警察带走,当天有胶农看见工作组成员在丈量他们的橡胶林地,胶农们怒不可遏再次发生冲突。

村民想终止合同

引发积怨

一位村民说:“我们一定要挽回自己的损失,绝不能再被橡胶公司耍下去了!”记者调查了解到,胶农们与橡胶公司积怨已久:2003年5月19日,他们与橡胶公司签订了《胶园管、养、割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橡胶公司拥有64.22%的林地产权,及全部鲜乳胶、凝杂胶、胶头胶线、落地胶等各类橡胶初级产品的收购权与质量监督权。

胶农们认为,近几年来,橡胶制品市场价格一路攀升,已从几年前的七八千元一吨飙升至两万余元一吨,而橡胶公司却还按5年前合同约定价收购,村民对此非常不满。从2006年开始,胶农们以橡胶制品价格及物价上升为由,多次要求橡胶公司提高收购价,被拒绝后,胶农提出与橡胶公司终止合同,自主拥有橡胶林地的全部产权,双方由此产生矛盾。

记者 申时勋 (春城晚报)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编辑: 贺庆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凤凰图片08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