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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门制定政策 就救灾资金使用设置高压线
2008年06月24日 00:10新华网 】 【打印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记者魏武 谭浩)中国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2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共中央纪委日前为确保救灾款物不被贪占专门的出台的《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救灾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一条“高压线”。

这一文件对11类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提出了纪律要求和惩戒措施。中纪委监察部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从快、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救灾资金是灾区人民的救命钱、安家钱,这个钱谁也不能贪占,这个“高压线”谁也不能碰。”马(马旁加文)说。

她介绍说,为了方便群众对有关违纪行为的举报,中纪委和受灾省都公布了举报电话,有的县还出动了直通车,方便了群众的举报。

汶川地震发生之后,中国向灾区调拨了大批的资金款物,国内外各界也纷纷给予捐助。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全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确保廉洁救灾,要向人民交一份明白账、满意账。

马(马旁加文)说,在这个文件之外,中国还出台了4个比较急需的规范性文件,一些受灾地区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协调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陆续出台了一些配套规定。

“这些文件出台很及时,布局也十分清晰,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她说。

她表示,灾区曾经出现过一些不规范之处,包括一些款物发放账目不细、发放不够规范、灾情上报不够准确,但“在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意见后,各地都认真进行了整改。”

截至6月20日,中央和受灾省纪检监察机关反映违法违纪行为的1178件,已核查1007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实有违纪问题的43个人给予党纪政绩处分,其中撤职以上的重处分有12人。

“其中绝大多数是反映在抗震救灾初期违规搭建帐篷的和食品等物资发放不够规范的。还有的反映干部的行动迟缓、救灾不利。”她说。

“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深挖细查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的线索。对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抗震救灾款物的,要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严肃处理。”她说。

加强审计是中国确保救灾资金有效使用的重要保障。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审计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指向比较明确、有一定可查性的案件线索进行了专项核查”。

他透露,具体可查的线索,大致占10%左右,“我们都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有的已经公告”。

“个别人员在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存在违规问题,审计署查处之后,对于需要追究个人责任的,我们都及时移送给纪检监察机关,追究了个人责任。”他表示,仍有一些案例正在审计过程中,待审计结束以后,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

“我们要交给人民群众交一份放心账。”刘家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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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武 谭浩   编辑: 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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