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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心痛陈同海案 昔日干将落马暴露国企危机
2008年03月06日 08:01中国新闻网 】 【打印

李荣融反思陈同海案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认为,对央企“一把手”,一方面要加强监督,有错必纠、违法必处,另一方面也要支持他们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的积极性

“陈同海的问题是一个十分深刻的教训。”在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

这不是李荣融第一次在会议场合说到此事,每每提及,他总是借此向在座的央企“一把手”们敲响警钟。在此之前,他频频举出的负面案例是三年前落马的陈久霖,后者虽然不是央企“一把手”,却也是央企子公司的“一把手”。

对于李荣融来说,失去这样的曾经得力大将,痛心之余,更多的是反思。他坦言,央企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反腐倡廉任务仍很艰巨。

值得一提的是,温家宝总理在昨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今年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和缺乏制约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决不姑息。”

落马背后的制度缺陷

陈同海被“双规”的传言首次得到权威确认就来自李荣融。李荣融在去年10月的十七大中央企业系统代表团分组讨论时表示,三个月前辞职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目前处于被“双规”调查的阶段。

今年1月,正式消息传来,陈同海被“双开”,其违法违纪行为主要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钱款数额巨大,利用职权为情妇牟取巨额不正当利益,生活腐化。

强势而有决断本来是一个“一把手”的优势,但是在一个公司治理并不完善的环境下,却可能将这种优势推向极致,继而走向另外一面。

有媒体报道称,陈同海个人的独断专行早已名声在外,曾有公司约见陈同海,仅谈了40分钟他就同意出资2亿元入股。

某央企人士表示,陈同海事件是央企一个个案,和他自认为是“一把手”,自己就什么都可以说了算有很大关系。

李荣融总结了陈同海教训的几大原因。第一条就是企业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健全,保证权力规范运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容易导致滥用权力。

像中石化集团这样的国有独资公司,没有董事会的制约,传统的“一把手”决策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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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馨月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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