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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治理超载形成行贿怪圈 检察官深挖职务犯罪
2007年09月01日 10:20中国新闻网投票数: 顶一下  【

刘某被抓获时,包里还有近10万元钱没有送出,同时,检察官还发现了一个账本。上面不仅记录着司机们给刘某交费的明细,还记录着刘某给交警、交通等部门执法人员送钱的明细,其中还有一些“小账”,如某一天请哪些人吃饭花了几百,某一天给某某充手机费200元等等。负责侦查的离石区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表示,此案涉及的人和单位很多,案子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正是这些执法人员的枉法行为,让刘某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家致富’。”办案检察官说,这些执法人员的枉法行为,不仅直接产生渎职和腐败,还严重干扰着其他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

吕梁市“治超”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路秉公执法不收钱,不出3天就会有人收拾你。可是收了钱,自己心里又不安。”这位曾上路执法的工作人员说,上路执法不久,因为“不懂规矩”拦了人家的车,家里很快就接到了恐吓电话。有些执法人员因此只好申请调动工作。离石区交警大队一位副大队长就曾听到这样的“劝告”:“你儿子要结婚住新房,你那几个工资哪里够用,干脆也关照几辆车,来钱快,补贴补贴家用。”

超载与罚款之间的“怪圈”

既然运输成本很高,为什么车主们不提高运价呢?“因为有特权车存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治超”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这些有着各种背景的特权车,不需要交纳太多的罚款,运输成本较低,这些特权车与缴纳罚款的普通车队形成竞争,使得山西省的运价涨不起来。

这位“治超”工作人员分析说,“治超”部门的行为实际上变相地“鼓励”了超载,虽然“治超”部门明文规定对超载车辆要坚决卸载,严禁只罚款不卸载,但“只罚款不卸载”已是普遍现象。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分析认为,造成这种“悖论”现象的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执法人员方面。有的执法人员顶不住压力或熟人的“面子”。这些超载车辆背后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执法人员又有自己的经济收入考虑,双方最终达成“默契”,罚款我得,超载货物你拉走,有钱大家赚。

二是制度方面。执法人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按照有关规定,超载罚款可以从几百元到3万元不等,而这么大的罚款幅度,一个普通执法人员就可以全权决定。

三是车队本身方面。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有的车队与当地农民“合作”,当“治超”部门准备卸载一辆超载车时,当地人便纠合许多车辆,多时达上百辆,恶意拥堵“治超”站,迫使“治超”部门尽快放行。这样,再次遇到这样的超载车辆时,“治超”部门便得三思而行。有的车队干脆使用武力威胁。他们携带棍棒、砍刀等凶器,围堵“治超”站,威胁“治超”人员,去年山西大同就查处了这样一个团伙。

罚款导致运输成本提高,运价却因为特权车辆的竞争不能提高;为多赚钱,车主们只能多拉超载;超载的后果就只有被罚款;知道要罚款就更要超载……超载与罚款就这样恶性循环,形成一个“怪圈”。

离石区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表示,“治超”困境成为滋生受贿和渎职等腐败行为的土壤,检察机关在查办这些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将着力做好教育预防工作,分析各地“治超”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检察建议,以期从根本上遏制此类案件发展的势头。(宁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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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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