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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我的许多说法被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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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接受专访称,信息公开条例对建服务型政府有“决定意义”
4月24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它被称为“一道阳光”。
人们期待:光线所及,施政更加透明、腐败更难藏身、公众更易知情。
条例将于明年实施,在这段过渡期,公众需要充分揣摩这把保护自身权益的“利器”,政府则须建章立制、调整心态、调适行为。
其实,推进民主与法治,需要调适的,远不止政府。增加“透明”与“公开”、允许报道与知情,也是人大政协、法院检察工作的“题中之意”。
条例面世已近月,各方反响如何,行动多少?如何看待与媒体的关系?今日起,本报推出专版,专访中央多个部门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关负责人。
带领中央级媒体采访团在天津完成工作后,王旭明在返京的大巴上接受了采访。
谈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年来发言人的工作,一场临时的“新闻发布会”,王旭明开了一个多小时。
王旭明坚称,记者是发言人的朋友,但是他多次对这个“朋友”表示“遗憾”。
四年来,王旭明的一些发言,被有的媒体冠以“怪论”,如“大学生养猪论”、“上学买衣论”等等。王旭明强烈申明,自己的话“何怪之有”,媒体过度概括断章取义,他只能抱憾。不过,他喜欢有挑战的问题,目前为止没有说过无可奉告。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他坦言“工作艰巨”,但“迈出这一步,具有决定意义”,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会有很大空间。他希望发言人的职责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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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克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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