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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弃权,不好举手反对。”来自温岭的人大代表张善松说,他有时对司法机关的做法不满,但从未举手反对,张自嘲说,“举举拳头,吃吃馒头,回到家里,没有花头。”
一个事实是,2005年的市人大会议上,只有来自玉环的4名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举手反对,而2006年,只剩甘连法一人反对。更早以前的表决,几乎没有反对,代表们经常会听到主持人说:“有没有人赞成?有没有人反对?有没有人弃权?好,放下,鼓掌通过。”
按惯例,政府负责人和“两院”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时,都会获邀就座主席台。
“他们在台上,总感觉他们在监督我们。”来自玉环狄绍增说,代表们在这种情况下,往往碍于面子,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最终使表决流于形式。
狄绍增说,如果是固定的电子表决器,自己也有担忧,“我参加省人代会时,拿卡一刷,电脑就知道你报到了。我想如果我投反对票,可能被查到,心里还是有点担心。”
此次,台州市人大采用随机抽取表决器、无线表决的方式,消除了代表顾虑。(来源:南方周末 记者 吕明合)
电子表决推进民主
“哪里有电子表决器,哪里的反对票就多。举手表决,几乎都是全票通过。” 2002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新年论坛上说。
目前,中国各级人大表决议题一般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和电子表决等方式。但实际上,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法律已有涉及。
1979年通过的现行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1989年通过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更详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或者决定任命,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大会全体会议选举或者表决任命案的时候,要“设秘密写票处”;选举或者表决结果,应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公布”。
人大制度研究专家田必耀则在《表决演进见证民主》一文中,回顾了人大50年中,表决演进的过程。
在文革前,人大开会曾先后采用过鼓掌、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而“文革”期间,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也不再应用,而代之以鼓掌通过。
文革结束后,随着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化,人代会上开始出现反对票,告别了鼓掌“一致”通过的历史。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出现11票反对,61票弃权;1989年全国人大表决国务院提出授予深圳特区立法权时,反对票加弃权票达1079票。
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使用电子表决器,电子表决方式由此发端。三峡工程等重大事项一般采取电子表决。1997年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高检报告时,反对票加弃权票更高达1099票,占40.4%。
此后,广东、山西、陕西、辽宁等地区在人代会或常委会会议中开始使用电子表决器。2001年2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遭否决,一定程度上有赖电子表决器之功。
2004年起,武汉市人大开会使用电子表决,告别举手表决;当年3月24日,广州市人大又开先河,采用无线电子表决器。
同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建议,“从下届人大开始,全国自上而下应一律使用表决器的形式进行表决”。
“对那些担心自己的投票态度会被记录在案的代表来说,无记名电子表决方式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胡锦光评价此举说。
但也许,真正普及无记名电子表决的方式,仍过于乐观。一名台州市人大代表向记者展示了他收藏的2007年2月11日的《xx日报》。
报纸头版头条主标题是,“市××届人大一次会议胜利闭幕”,标题右下侧配了张“人大代表举手表决通过决议”的彩色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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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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