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
|
云南沾益县白水镇征地:农民等8年仅获3成补偿
2006年11月14日 11:10投票数:
顶一下
补偿款怎样分配才合理
白水镇涉及征地补偿的9个自然村中,一些村民的耕地被征用,也有部分村民没被征用;被征用的耕地也有多有少。那么,土地补偿款分配谁说了算?怎样分配才合理?沾益县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同志说,要么把补偿款如数发给被征用耕地的农户;要么调整耕地,补偿款留作集体使用。而白水镇各村在征地后,既没将补偿款如数发给村民,又未及时调整分配土地。据了解,8年来,施章文家5口人仅剩4亩耕地,还有不少村民一家几口人仅剩一二亩耕地,生活艰难。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而在白水镇,即便是目前的补偿分配方案,也未经过村民讨论同意。据村民反映,2005年11月,海家哨村曾召集村民代表开过一个会,其内容就是希望村民接受每亩旱地3600元,水田7200元的补偿标准,但村民坚决反对,并未达成任何协议。
不欢而散的村民代表会议过去8个月之后,村民们拿到了不能令他们满意的补偿款。(记者王维香王舒怀)
(人民日报)
|
编辑:
9527
|
| Google提供的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