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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郴州贪腐大案
近期,湖南反腐败力度空前加大,郴州反腐案涉及官员数以百计,李大伦(原郴州市委书记)、曾锦春(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案件(见本报9月21日头版《举城狂欢庆贺郴州贪官倒台反腐重拳终结官场七年畸变》)更是近期媒体报道热点。
几年前,杨敏之就已经知道很多人在举报郴州官场腐败,而省委纪委为何没有查?
记者:你知道李大伦案件吧?
杨敏之:我在任时,李大伦还是一个县委书记,李大伦这个人有才华,书法写得不错,也能够写诗,写散文,表面看还是很聪明的人,我没有想到他会这样。
记者:这些年,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为什么郴州还会发生这么大的案件?
杨敏之:这跟李大伦本人有很大关系,当然郴州这个地方机会多,这个地方地产丰富,搞到一个矿,就能挣很多钱,此外,搞基本建设投入也很大,机会也很多。在郴州,腐败分子和不法矿主已形成利益共同体,群众早就有很多关于郴州的反映,我的耳朵里都听到不少,但没有查。
记者:为什么没查?
杨敏之:一句话,不能监督。一般来说,对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一般不会查。老百姓以为省纪委在包庇,不是那么回事。另一方面,在一个地方,一般是市委书记说了算,在当时的体制下,对他没办法监督。虽然上级监督下级是实的,但市委书记的问题省纪委又没有查;下级监督上级是虚的,谁敢监督比自己大一级的?特别是在没有很多证据的情况下,谁敢提这个问题?
记者:作为湖南省纪委的老领导,你觉得李大伦案的教训是什么?
杨敏之:谁能监督一把手?李大伦就是这个问题,他这个市委书记在郴州可以称王。李大伦案的教训很深刻。很多腐败案都涉及到到一把手。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我听到关于他的反映也很多,也查过,但都说查无实据。郴州的问题可能还没有彻底暴露,对曾锦春的反映那么强烈,他肯定有问题,只是没查到证据。(记者注:本报采访杨敏之时,曾锦春尚未案发)其实,郴州李大伦案发生之前,杨敏之并没闲着。1995年7月,湖南省委根据省检察院提供的初步证据,认为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张德元有严重的违纪问题,决定立案调查,先由省纪委对他“双规”。
“张德元案是检察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的,最初,主要调查他在广西北海开发房地产的问题,但张被‘双规’后,交代了很多问题,比原来准备查他的问题还严重,最后连他自己都傻了。”
1996年12月,因犯受贿罪(300多万元),张德元被判处死刑。但枪毙一个张德元,并没有吓住其他腐败者。
张德元之后,湖南省纪委又查出了涟源钢铁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宋焕威受贿案、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林国悌受贿案、湖南省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蒋艳萍受贿案等腐败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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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x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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