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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察学会原副会长。前湖南省纪委书记杨敏之,1988年到1998年主政湖南反腐工作。任期内查办了包括张德元、林国悌在内的贪腐大案。由于胆识过人,在纪委系统具有极高知名度。中纪委原主要领导做重大决策时经常会固定征求几个地方纪委书记的意见。杨便是其中之一。
最近为媒体广泛报道的湖南郴州贪腐大案。杨几年前就有耳闻。为什么没有查出来?本报特邀请杨敏之讲述他在纪委的工作。纪委系统在中国反腐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公众往往从纪委查办案件的力度来评价执政党反腐决心,而曾担任过省纪委书记的杨敏之的讲述,更能令人体会到反腐艰难。
73岁的杨敏之已卸任8年,但他依然每天到湖南省委“六办”三楼的一间办公室上班。
十年反腐,感慨甚多。9月中的一天,面对本报记者,满头银发的杨敏之手捻纸烟,回首往事,困惑甚多。
“我千纪委书记这十年,自认为工作是勤奋、敬业的。”杨敏之在任时,查处贪宫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却依然无法防止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走向贪腐。
而杨敏之头痛之处不止于此。
省一级纪委如何办案
在外界看来,人们最感兴趣的是纪委是如何办案的,实际中,作为党的纪委经常会和作为国家司法机构的检察院一起办案,这是中国的独特现象。
记者:纪委和检察院一起办案时怎么配合?谁听谁的?
杨敏之:反腐败中,纪委和检察院经常互相配合,通常有几种情况,一是纪委首先开始调查,查到一定程度,移送检察机关;还有一种是检察机关刚开始没有充分的证据,必须依法办事,他们自己不好直接出面,那么往往由纪委出面,检察机关配合,常用的手段就是“双规”。但是检察机关是不能实行“双规”的,只能由纪委实行,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就要和纪委配合。
记者:从感觉上,纪委的实际权力更大一些?
记者:省里主要领导一般怎么做?
杨敏之:主要领导搞“一言堂”在省一级不严重。个别地市一级就说不清楚了,比如在郴州,那就是李大伦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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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x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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