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注册] [登录]
凤凰资讯 > 港澳 > 正文
"艳照门"暴条例漏洞 香港拟清晰界定"淫亵不雅"
2008年10月04日 00:04中国新闻网 】 【打印

二月二十一日,涉及网上艺人不雅照片的艺人陈冠希在香港召开记者会。他在记者会上表示,对艺人不雅照片事件,深感难过,他希望获得原谅。并为事件向所有香港人和父母致歉。 中新社发 邓庆乐 摄

二月十一日,香港艺人钟欣桐在英皇中心会见传媒,首次公开回应艺人不雅照事件。 中新社发 武仲林 摄

中新网10月3日电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全面检讨《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并由即日起至明年1月31日,展开为期4个月的首阶段公众谘询。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谘询文件涵盖7个范畴,包括“淫亵”及“不雅”定义、审裁制度、物品评级制度、新媒体规管、执法工作、刑罚,以及宣传及公众教育。

研先评级后检控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3日在记者会上表示,须全面检讨,确保条例与时并进,符合公众期望。

文件建议,透过修改法例或行政指引,清晰定义淫亵及不雅。

谘询文件检讨审裁制度,期望审裁处评定物品类别时,裁决更一致,并有足够的代表性,反映社会标准;并研究是否容许更多不同界别人士,如教育机构及社会工作机构等,呈交物品予审裁处评级;以及考虑是否强制执法机构在检控前,先把物品呈交审裁处评级。

香港演艺界年初曾爆出“艳照门”事件,有人将香港男艺人陈冠希与钟欣桐、张柏芝等女艺人的不雅照发布到网络上,并造成了大范围的散播。有公众人士认为,现行评级制度下的不雅类别范围广泛,文件建议,研究是否有需要收紧物品评级制度,或加入细分类别,提供更多物品内容的资料,让公众作出适当的选择。

推荐阅读:

香港警方称朋友之间传艳照不违法 不能网上发布

香港特首责查“艳照门” 网友呼吁被下载

传媒激化好奇心 港四成中小学生曾接触艺人艳照

涉发布140张艺人不雅照 "艳照门"首犯被判入狱

<< 前一页12后一页 >>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编辑: 贺庆
凤凰资讯
新闻图片花花图片
焦点万象VIP
主持人社区 节目社区>>
 
 
·宝宝中秋祝福 ·毛主席的光辉
·寂寞在唱歌 ·天亮了说晚安
·太阳照常升起 ·阿飞的小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