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不能带来国民幸福:辛亥革命与清末十年的再反思
2009年04月16日 11:34凤凰网历史专稿 】 【打印已有评论0

有人说,晚清最后十年的核心是“激进与保守”之争,最后“激进”的革命战胜了“保守”的立宪,枪杆子逼走了皇帝,中国便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事实上,晚清推行新政后,根本就不存在保守一说,晚清的最后十年与其说是“激进与保守”之争,倒不如说是“革新与革命”之争,最后“革命”战胜了“革新”。

推翻皇帝而没有改变专制的结构,这种革命是一种形式主义的革命。就辛亥革命而言,革命党人的“民主共和”观念固然是很浪漫主义的,但在当时只有审美价值而没有现实价值。辛亥革命最大的功绩在于赶走了皇帝,但它最大的败笔也在于此,因为它的目的本应是推翻专制结构,但却将革命的矛头集中指向了满人皇帝。

至少在前一个世纪的上半叶中,中国是个需要皇帝的国度。究竟是“革命”的效果好,还是“革新”的结果,这都需要时间去考验,一时半会恐怕难以盖棺论定。以革命的方式推翻一个王朝,赶走一个皇帝,也不一定就是件好事。至少从晚清的最后十年看来,我们对革命的喝彩声来得有点苍白,又未免有点尴尬。

历史的很多时候,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一味的追求尽善尽美,得到的从来就是残缺的美---可残缺又算哪门子美呢。对此,鲁迅先生曾深有感触的说,辛亥革命后,“我到街上走了一通,满眼都是白旗。然而貌虽如此,内骨子是依旧的,因为还是几个旧乡绅所组织的军政府”;“我觉得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隶;而革命以后不多久,就受了奴隶的骗,变成了他们的奴隶了。”

作为曾经的先进代表而后又落后于时代的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曾说,“革命不是最佳途径,共和政体也不是唯一的选择结果。当前应该以'唯一正当之手段,唯一正当之武器',那就是改良式的君主立宪制”。他们认为,帝制时期的国民“毫无政治智识,毫无政治能力者,不知要求为何物,不知当要求为何事”,即使革命共和了,最终也不过是阿Q式的革命,到“小姐的牙床上滚上一滚”。但革命党人并不怎么认为,他们断论:“只要是中国国民,必然有共和国民之资格”;章太炎更是信心十足的说,“公理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俱在,即以革命去之”。

很可惜的是,革命也未必是济世良方。辛亥革命一声炮响,给多灾多难的中国送来了三民主义,但革命之后的中国,问题依旧是层出不穷,那些花样不断翻新的一个又一个主义,大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最终还是不能解决问题。章太炎从革命家到国学大师的回归,或许能说明一点问题。

张朋园先生曾引美国学者的观点说,“一个革命运动的发生,不在专制统治的败坏或者压迫到了极点的时候,而反是统治者措意改善,压迫已经减轻、政治趋向开明之后”。此所谓,“高压者不惜增加你的痛苦,但痛苦不能构成不满;痛苦愈是加深,愈无反抗的余地”。

这个判断形容晚清的最后十年可谓十分贴切。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辛亥革命的爆发并不是因为清廷专制腐败到了极点,而恰恰是因为其推行了新政和立宪的改良措施。这看起来是个悖论,却是近乎残酷的历史真实。

那清廷为什么要推行新政和立宪呢,难道是头脑一时的糊涂?

大多数人认为,慈禧太后推行新政和立宪,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愚弄百姓,正如她自己所说,“立宪一事,可使我满洲朝基础永久确固,而在外革命党亦可因此消灭,候调查结局后,若果无妨碍,则必决意实行”。但是,孽种一旦诞生便自行滋长,新政和立宪措施施行后,民众的政治参与便如洪水般无法阻挡,其目标和结果决不是设计者所能完全控制的。

这最终的结果便导致了一个两难困境。新政启动之后,清廷既无力阻止变革的运行和深化,又无法有效应对变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矛盾,但要试图回归到传统的统治秩序中去的话,那更是自寻死路。如此一来,清廷既没有勇气继续推行宪政,又无力重走老路,新政和立宪的结果反而是引火烧身后的双重煎熬,最终被由变革引发的各种合力所推翻。这种结果,不仅仅是清廷难以解开的死结,也是所有既得利益者自我改革的噩梦。

马勇先生在其著作《超越革命与改良》中提出,“现代化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历史过程,现代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已充分证明,如果没有一个稳定和谐的内部秩序,任何浮躁的空喊都无济于事。社会秩序的建立与稳定并不是单单是政府的责任,全体社会成员不仅应建立起社会的共识,而且要有一个为民族根本利益而自我牺牲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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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满楼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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