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2期 2014.05.12

台湾从1991年到2005年的七次“修宪”都不是修改的“修”,而是羞辱的“羞”。每一次“羞宪”目的都在毁损这部宪法本文的尊严和法效,毁损大家对宪法的认同。

一、蒋介石想学共产党学不到:因个人能力比毛泽东差

凤凰历史: 您刚才说蒋介石的声望与能力不足以统治中国,这究竟是毛泽东与蒋介石二者个人能力上的差异,还是国共两党组织上的区别呢?

石佳音:蒋介石非常想学共产党,但就是学不到,因为他没有意识形态建设的能力,总是围着“礼义廉耻”打转。所以是因为蒋介石的能力比毛泽东差一大截,导致国民党的党组织跟共产党不可能一样。[详细]

二、台湾“白色恐怖”铺天盖地 但比不上“文革”

凤凰历史: 您对于蒋介石在台湾统治时期的“白色恐怖”是种什么印象?

石佳音:在台湾这个小岛上,“白色恐怖”波及面之广常令人意外,但比不上“文革”。很多我们以为应该是属于国民党阵营的人居然自己或亲友被迫害过,像吴敦义的爸爸就坐过牢。几乎我的每一个朋友或同学都可以指出他家亲友有谁被迫害过。[详细]

三、美国如真支持“普世价值”就应抗议国民党抓雷震

凤凰历史: 美国为什么要迫使国民党公开审判?有人认为美国是出于自由民主的价值观考虑,您觉得呢?

石佳音:以前雷震这个外省人想成立真正追求人权、自由、宪政,完全符合美国“普世价值”的民主政党,美国却坐视它被镇压,而后来那些目的不在追求民主宪政的“台独派”,以“台独”为目标搞的反对党,美国反而要让它成立。[详细]

“我以专制结束专制”、“没有永远的执政党”,类似的“蒋经国语录”在微博上流传已久,至于“蒋介石个性温和宽容政敌,所以去台湾后施行‘宪政’建立了民主制度”的说法在网上也屡见不鲜。伴随“民国范”、“国粉”等新词在互联网上的流行,大陆网民对“两蒋”统治下的台湾有了不一样的观感。

大陆网民对“两蒋”印象这么好,台湾同胞知道吗?他们会认为台湾“解严”是因为蒋经国不贪恋权力吗?“先总统蒋公”在大陆“训政”,去台湾后就实行了“宪政”吗?带着这些疑问,凤凰历史拜访了来大陆参访的中国文化大学助理教授石佳音老师。

石佳音老师生于台湾台北市,祖籍湖北省黄梅县,父亲是1949年后去台的国军医官,曾服务於保密局(前身即军统)医院,小时候家中存有许多保密局发行的内部刊物,甚至所读幼儿园也是台湾“国防部情报局”所办,这自然使他对国民党的实际运作有着丰富的感性认识。及长,石佳音师从台湾中研院院士胡佛先生,以《中国国民党的意识形态与组织特质》为题取得博士学位,该文通过大量原始档案与蒋介石“内部讲话”论证了国民党在台湾仍然没有改造成“列宁主义政党”的观点。

在回答凤凰历史提出的问题时,石佳音老师的观点是:首先,蒋介石没有处死张学良、孙立人、雷震等人是顾虑到他们在高层中盘根错节的关系,并非个性温和宽容;其次,根据宪法学学理来考证,蒋介石主导制定的“临时条款”并非“战时宪法”,而是违宪条文,蒋介石在台湾根本没有实行宪政;最后,台湾的所谓“政治民主化”并非蒋经国有计划推动,而是在美国的压力下被迫改变。美国之所以对台施加压力,也并非为了给台湾带去民主,只是为实现美国的战略利益。因此“解严”之后,在李登辉主导下的“修宪”更加没有让台湾建立真正的宪政。(文/唐智诚)

本文系凤凰网历史频道对话中国文化大学政治系助理教授石佳音文字实录,采访整理:唐智诚

蒋介石是个不合格的统治者:声望与能力都无法统治中国

凤凰历史蒋介石对想“造反”的武将比如张学良、孙立人都是软禁起来,对要求“行宪”的反对派雷震也只判他坐十年牢,都没有处死,这是因为蒋介石个性比较宽容,还是有别的因素制约,是蒋介石没办法为所欲为对付自己的政敌?

石佳音:这些人都是很特殊的例子,因为张学良、雷震他们太有名了,在国民党高层里有盘根错节的关系,处理这些人就要考虑很多。如果蒋介石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处理,政治效果不好,他不敢。但是对待关系不深或层级不高的政敌,蒋介石完全不手软。在台湾,实际上有太多别的例子可以说明,只要不必考虑政治反弹,蒋介石对待他的政敌是“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个”,从严办理,绝不从宽处分。

凤凰历史为什么蒋介石会很忌惮国民党内盘根错节的关系?

石佳音:因为他的权力地位要靠操作国民党内的派系体系来维持。照理说蒋介石作为中国的最高元首,领导中国人度过了八年抗战,他应该有非常高的威信,几乎就是民族救星。可是我们看抗战胜利前后,他的一些内部讲话,我们会发现蒋介石几乎一筹莫展,一天到晚埋怨部下不听他的话、美国人不支持他的政府、共产党跟他捣蛋、“民主人士”不跟他合作……以全中国为范围来看,蒋介石是个非常弱势的领导者,为什么?因为蒋介石的声望跟能力没办法统治这样大的中国,就中国的统一和现代化而言,蒋根本不是个合格的统治者,所以他高度依赖国民党内派系的平衡让他维持在全党最高领袖的位置上。

毛泽东就不需要那么依赖派系,他可以把整个党拿来当他个人的工具。蒋介石不敢,他首先要在党内制造出一堆派系,才能把自己维持在党内最高领袖的地位:要你们都依靠我,你们如果联合起来我就完了。蒋介石虽然是国民党最高领袖,但是他很怕自己变成党内的公敌。他没有足够的声望和能力去驾驭国民党,所以当他碰到党内地位高或关系深广的政敌,常常就只好从宽处理。

蒋介石想学共产党学不到:因个人能力比毛泽东差

凤凰历史您刚才说蒋介石的声望与能力不足以统治中国,这究竟是毛泽东与蒋介石二者个人能力上的差异,还是国共两党组织上的区别呢?

石佳音:应该说是他们能力上的差异造成党的组织不一样。蒋介石非常想学共产党,但就是学不到,因为他没有意识形态建设的能力,总是围着“礼义廉耻”打转。那本陶希圣代笔的《中国之命运》,根本只是画饼充饥的一个“饼”,只是说我们现状很糟糕,未来非常光明。但从现状到未来怎么办呢?不知道,你们信仰我“领袖”就好。这没有说服力啊。

要建设像共产党这样的“列宁主义政党”,就要有意识形态上的魅力和说服力。毛泽东有这个能力,你看毛泽东在1940年写的《新民主主义论》和1945年的《论联合政府》,都是指出方向和路线的文章:现状是怎样,谁是敌人谁是朋友?未来要达到什么目标?而且,朝向未来的目标,眼前要走出的第一步该怎么做?第二步该怎么做?他可以画出路线图来。有奋斗目标,也有现状分析,还有从现状到目标的路线,这才是完整的意识形态建设。这不是说他的目标一定会实现,但必须要有路线,目标才有说服力。

蒋介石没有这种路线图,使他画的饼(未来的目标)缺乏说服力。在这种意识形态说服力低落的情况下,如何能领导统驭一个庞大的政党?于是蒋介石不得不,甚至主动去制造党内的分裂,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在国民党党组织外另外搞个三青团。所以国民党永远四分五裂,这就是蒋介石所需要的,万一国民党不四分五裂,蒋介石有可能被拱下来。毛泽东会利用党内派系斗争,但他不需要依赖它,所以他不要党内四分五裂。他去世前不久讲“三要三不要”,就有“要团结,不要分裂”。蒋介石口头也会这样讲,但党内若真的“精诚团结”会对他不利,他只好要分裂。所以是因为蒋介石的能力比毛泽东差一大截,导致国民党的党组织跟共产党不可能一样。

台湾“白色恐怖”铺天盖地但比不上“文革”

凤凰历史您对于蒋介石在台湾统治时期的“白色恐怖”是种什么印象?

石佳音:在台湾这个小岛上,“白色恐怖”波及面之广常令人意外,但比不上“文革”。很多我们以为应该是属于国民党阵营的人居然自己或亲友被迫害过,像吴敦义的爸爸就坐过牢。几乎我的每一个朋友或同学都可以指出他家亲友有谁被迫害过。此外,在白色恐怖中发生的悬案如林宅血案、陈文成案等,由于长期真相难明,所造成的恐怖记忆直到今天还是“台独”派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社会心理资源。因此,关心两岸关系的人不能忽视白色恐怖的影响。

凤凰历史在“白色恐怖”中被迫害的人,罪名都是什么?

石佳音:法律上的罪名不外乎涉嫌叛乱、知匪不报、为匪宣传。实际上什么理由都有:反美、社会主义、对领袖不敬都是思想问题,“台独”当然也是。国民党领导人由于没有意识形态建设能力,也就没有在思想上领导社会的能力。于是,对国民党来讲,最安全的人民就是没有思想的人民,因为没有思想就不会有思想问题。所以国民党“灌输三民主义”的目的不是要你信仰三民主义,而是要你习惯被“灌输”;不是要你思想正确,而是要你丧失思想能力。马英九这一代国民党领导群体可以集体丧失中心思想,可见国民党的思想建设有多薄弱。在缺乏思想自信的心态下,当年国民党情治单位就极尽所能在每个蛛丝马迹里找“思想问题”。在破案奖金的鼓励下,许多无中生有的冤假错案就此产生。

台湾最荒诞的是有些政治犯完全不懂政治,有些思想犯完全没有思想。以前报纸排版是捡小铅字,有时候会捡错。有个新闻里面讲“中央”,排字工捡错,成了“中共”。于是抓起来审,成了政治犯。1952年底至1953年3月,台北县的鹿窟山区被怀疑是中共的武装基地,几乎整个村子被抓,其中有个人智能不足,根本没有思想能力,一样成了思想犯。国民党情治单位就这样整人。

国共两党的关键差异就在其领袖的意识型态魅力以及党组织的能力。千家驹讲过:共产党是一把利刃,国民党是一把钝刀。意思就是中共领袖运用他的党来做什么都能见效,国民党既做不了大好事,也干不了大坏事。要把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带向统一、独立和现代化,靠国民党也是很难做到的。但也正因为国民党领袖的魅力和党组织的动员力有限,所以其社会控制无法靠党组织,而必须高度依赖情治单位,于是台湾当年号称有“八大情治单位”,以各种特务监控整个社会。然而,这跟大陆文革时相比还算有限度的。“文革”是全民你恐吓我、我恐吓你,恐怖分子可能是你的学生、邻居,还可能是你的家人,这当然比台湾的白色恐怖更吓人。许多人只凭两党党章上某些条文的近似性就认定国共都是列宁主义政党,这是严重高估了国民党的党组织力量,而两党政权的许多差异都是源自于党组织的差异。

蒋介石在台湾没实行宪政:“临时条款”是违宪条文

凤凰历史过去大陆宣传蒋介石在台湾实行“白色恐怖”,现在又有很多人认为蒋介石是在“战时宪法”的框架下实行宪政,您是怎么看现在的这种观点呢?

石佳音:如果把“白色恐怖”说成是“战时宪法”下的现象,就等于认为它是合宪的。但“战时宪法”这个概念本身有问题,因为“宪政”就是让政治权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都在同样的轨道之上运作。如果居然还分“平时宪法”、“战时宪法”两个轨道,那就表示能决定现在该使用“平时宪法”还是“战时宪法”的那个人,他比宪法的地位要高。所以“战时宪法”这种概念等于承认人比宪法高,本身是违反宪政学理的。

凤凰历史有人说《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就是国民大会按程序制定的“战时宪法”,您觉得呢?

石佳音:台湾以前的国民党御用学者把过去在《中华民国宪法》后面挂着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叫做“战时宪法”,但“临时条款”本身是违宪的。

这一条款违宪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形式上的违宪。在法理上,宪法就是最高法,逻辑上不容许有效力优先于“普通宪法”的“特别宪法”。因此,按照宪法规定的修宪程序,国民大会只能通过修宪案,而没有权力制定宪法层级的特别法。“临时条款”是通过修宪程序制定、位阶等同于宪法的“特别宪法”,这就逾越了宪法授予国民大会的权力。

二是在实质上的违宪。“临时条款”里的条文与宪法原本175条核心条款发生抵触。比如,1966年3月的第三次修订时规定:“总统为适应动员戡乱时期的需要,可以用命令规定动员戡乱的机构,可以用命令来决定动员戡乱时期中央民意代表的增补选举。”根据这一条款,“总统”就可以设置“行政院”的人事行政局、国家安全会议、国家安全局等没有法律依据的机关。这些重要的政府机关,居然不经民意机关同意,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设立,这是违反宪法,也违反宪政学理的。另外,英国的国会选举是依照国会立法来进行,可是台湾中央民意代表的局部增、改选在动员戡乱时期是由“总统”以行政命令决定的。“总统”本是民意机关监督的对象,现在他却用行政命令来决定民意机关的选举,这当然是违反宪政学理的,“临时条款”却授予“总统”这些违宪的权力。

所以“临时条款”不但从实质上违反了《中华民国宪法》本文,而且也违反了宪政学理,这样的例子很多。而“临时条款”既然违宪,就不能被称为“战时宪法”,更不能据此而说蒋介石在台湾实行“宪政”。

凤凰历史:宪政国家也会因应战争等紧急状态而对宪法做出一些修正,那台湾的“临时条款”跟这类修宪的区别在哪里呢?

石佳音:同一部宪法在战时状态下会有一些特殊的措施,比如原来英国国会是定期改选的,但在“二战”期间却完全没改选,在纳粹德国战败之后才改选国会,改选结果就是在波茨坦会议进行期间揭晓,而丘吉尔正代表英国参加国际会议,却在此时下台。美国在战时,总统的紧急权扩大,比如罗斯福在二次大战期间把美国国内的日本人关到集中营去(后来最高法院才判定这一做法违宪),但这还是尊重原本的宪法,只对总统的权力扩大解释。美国的宪法不分平时战时,英国的不成文宪法也不分平时战时,只是在平时有平时的做法,战时有战时的做法,都在同一个宪法规范底下运作。

台湾只为了“动员戡乱”,就搞出“临时条款”。台湾的“临时条款”违反宪政学理,也违反宪法的授权,《中华民国宪法》并没有授权“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层级的特别法。所以我们可以先确定,“战时宪法”这个概念本身不能成立。既然“战时宪法”不成立,要判断白色恐怖是否合宪,就要回归到宪法本文来看。从宪法本文来看,“白色恐怖”一定违宪。因为宪法规定“戒严”是短期措施,但是台湾本岛从1949年5月20日,一直戒严到1987年的7月15日,超过38年,这项记录直到2001年才被叙利亚超越,至今名列世界第二。

凤凰历史有人说由于国家一直处于内战状态,台湾才必须实行戒严,您觉得这个理由充分吗?

石佳音:这个理由也不充分。中国的“内战状态”,已经超越了宪法层级,甚至动摇宪法的正当性。当初国民党违反政协决议,一党召开制宪国民大会,共产党、民主同盟都不参加,不承认这部宪法,所以《中华民国宪法》一开始的正当性就不够。但按照西方的宪政学理来分析,《中华民国宪法》是自清朝末年中国的立宪运动开始以来写得最好的一个。如果国民党有诚意让宪法落实,至少可以在台湾地区累积宪法的正当性。

美国在召开费城制宪会议时,13个州的代表没有全部到齐,德拉瓦州根本没有派人来,而且原来的授权是修改《邦联条款》。但是开了几个月的会,觉得《邦联条款》不够用,就制定了新宪法。所以美国制宪过程本身的正当性也有问题,可是新宪法取得四分之三州的同意,在实施之后,它的正当性累积起来了。

很多宪法的制宪过程,严格来讲都不民主,也不见得得到充分的授权,但符合国家当时的需要未尝不可以生效。《中华民国宪法》类似这个情况,可是国民党不但在制宪时失去了共产党和民主同盟的认同,另一方面,在它后来“行宪”的过程中,也无法获得台湾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和本地民众的认可。即使因应内战,仍应遵循宪法规范,但在《中华民国宪法》刚实施时,就被国民党用“临时条款”五花大绑44年,直到瘫痪。后来又被“增修条文”继续捆绑成植物人。最后陈水扁上台,不但不守宪法,还不断地公然诬蔑、侮辱宪法,但却又把修宪门槛修改到高不可攀,使这部宪法既无约束力,也很难再修改,让宪法变成木乃伊──虽无效,但也“不朽”。本来宪法应该神圣不可侵犯,现在已是随便谁都可以侮辱它,没有人把它当回事。

所以,“内战状态”固然使这部宪法无法在全中国实施,但未尝不可能在台湾一岛建立其正当性,而国民党能行宪而不行宪,长期搞动员戡乱、戒严,使这部宪法失去在台湾落实的机会,这不能反过来归因于“内战状态”。此外,戒严是紧急权里的军管,必须在民政机关无法运作时才可宣告、实施,而台湾在38年的戒严里至少地方选举没有中断过,可见民政机关是可以运作的。这样的戒严,当然是违宪的。

台湾“解严”以后同样没有建立真正的宪政

凤凰历史您觉得在台湾“解严”并实现“民主化”之后,也没有建立真正的宪政吗?

石佳音:没有。“解严”之后,从1991年开始,以“增修条文”的方式七次“修宪”。一开始,还说这是比照美国修宪方式,于是1991年“修宪”增修了前十条,1992年再增添11条到18条。我们可以接受这种方式,因为它合乎法理,你看美国修宪是在宪法文本之后,采用“后法推翻前法”的原则一条一条添上增修条文。比如美宪增修条文里有一条是禁酒令,但是禁酒令实施不了,于是后来又再增修一条开放酿酒卖酒。这两条修宪条文都在,但是用“后法推翻前法”的原则使后一条去取消前一条。美国这种增修的修宪方式合乎法理,并不是把所有增修条文当成一部特别宪法法典。

但台湾在1994年第三次“修宪”时,李登辉把这18条打掉重组,重新编制成10条,于是显示出在他眼中,“增修条文”仍然是宪法层次的单一法典。此后又有四次修宪,每次都是把“增修条文”当成一部宪法层级的特别法来修改。但我刚刚讲过,修宪程序不能用来另外制定宪法层级的法典。

可见,“解严”之后,李登辉根本不是按“后法推翻前法”的原则来“修宪”。因为按照“后法推翻前法”的原则修宪,就还要承认这部宪法是有效的最高法,但李登辉要搞台独,最终目标是要废掉《中华民国宪法》,而以法理上只适用于台湾的《增修条文》取而代之。所以,在他心里,《增修条文》才是根本法。以这种心态修宪,则台湾从1991年到2005年的七次“修宪”都不是修改的“修”,而是羞辱的“羞”。每一次“羞宪”目的都在毁损这部宪法本文的尊严和法效,毁损大家对宪法的认同。比如《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总统”应该只有调节性的权力,最高行政首长是“行政院长”,但现在台湾的“总统”什么都能管,“行政院长”反而成了“总统”的幕僚长。与此同时,宪法的尊严已荡然无存。最近台湾教育部想要按照宪法来“微调”高中教科书课纲,负责训练中学公民老师的师大公领系系主任却公然说“该修的是宪法,不是课纲”。

凤凰历史有人说,《中华民国宪法》本来是“总统制”,现在不过是变成了“半总统制”,是这样吗?

石佳音:内阁制跟总统制的区别在于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的关系,我们根据最高行政首长跟立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可以断定这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如果最高行政首长跟立法机关各自向选民负责,彼此不互相负责,这是总统制;如果最高行政机关向国会负责,然后国会再向选民负责,这是内阁制。至于最高行政机关是总统还是首相,这是次要的问题,关键在于行政权跟立法权之间的关系。

台湾尽管“修宪”修了七次,但是始终没有触动宪法本文的两个关键条文,即“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和“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增修条文只是修改了“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的方法,即取消了阁揆同意权,但增加了倒阁权、解散权,而从来没有动过“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这个方向也没变过。既然“行政院”还是最高行政机关,那么“行政院”之上不会有更高行政机关。而“总统”既然不在“行政院”之下,所以“总统”一定不是行政机关。如果总统是行政机关,那么“最高”之上居然出现了“更高”,逻辑上就矛盾了。

所以,按照《中华民国宪法》本文:“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向立法院负责”,这就是不折不扣的内阁制,至于它是不是有效运行的内阁制则是另外一件事。这个概念,台湾很多人故意含糊不清。打个比方,生理学上区别男人跟女人是用“第一性征”,而不是用“第二性征”。《中华民国宪法》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也要看“第一性征”,这个“第一性征”就是最高行政权在哪里、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关系是什么?至于“立法院”追究“行政院”的责任方式为何、是不是有效?那是“第二性征”。

台湾的“内阁制”追究责任时比较没有效能,“行政院”不是百分之百可以被“立法院”完全问责,因为“行政院长”由“总统”任命,不经过“立法院”同意;但是这都是“第二性征”,“第一性征”还是“行政院”要向“立法院”负责,不能用“第二性征”否定“第一性征”。好比我们可以说某人是个娘娘腔的男人,但不能说他因为娘娘腔就把他身份证上的性别改成女人。所以台湾的宪政体制虽然是一个运作效率不良的内阁制,但是它仍然是内阁制。

凤凰历史台湾“宪法”本文的规定跟现实的政治运作不一样?

石佳音:完全脱节。按照宪法本文,“总统”不是行政机关,“总统”的权力都是程序性礼仪性的调节性的权力,不能凌驾、取代“行政院”的行政权。

凤凰历史现在台湾“总统”的大权从何而来?

石佳音:借着李登辉七次“修宪”搞出的“宪法”漏洞,违宪造成的。漏洞主要有两个,一是他让“总统”变成直接民选,于是“总统”有了民意基础,就可以藉此兴风作浪。二是取消了“总统任命行政院长时要经过立法院同意”这一规定,即所谓“阁揆同意权”。可是如上所述,只要“行政院长”还是向“立法院”负责的最高行政首长,那么“宪法”上规定的“总统”权力并没有增加。但通过“修宪”,“总统”有民意基础,又可独力任命“行政院长”,这样“总统”就可迫使“行政院长”不得不听命于他。陈水扁在八年任内还不断任命在立法院居于少数的民进党人任阁揆,完全抵触“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的规定。于是,“总统”可以完全掌控“行政院”,“行政院长”沦为“总统”的幕僚长。所以,台湾“宪法”其实并没有扩大授与“总统”行政实权。我们看到“总统”大权在握,不是来自宪法的授权,而是来自利用宪法漏洞,这就是违宪状态。如果我们把这个违宪的状态承认为合宪,说它是“总统制”,或者说它“半总统制”,那就是承认存在即为合理,如果这样,成文宪法就形同具文,没有意义了。

蒋经国非常在乎国民党会不会失去政权 不镇压反对派只因美国压力

凤凰历史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说:蒋经国决定开放党禁时,国民党内许多人提出质疑,有一个高官对蒋经国说:“这样做,国民党将来可能失去政权!”蒋经国淡淡地回答道:“世上没有永远的执政党!”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吗?

石佳音:我不确定他有没有讲过这句话。但蒋经国当时确实讲过:“时代在变,环境在变,潮流也在变”,意思就是国民党不能一成不变。

凤凰历史蒋经国开放党禁时是真的不在乎国民党会失去政权吗?是因为他个人不贪恋权力、高风亮节吗?

石佳音他非常在乎国民党会不会失去政权,但当时不能镇压反对派的原因主要是美国的压力。

一谈到台湾的所谓“政治民主化”时,有的说这是国民党(尤其是蒋经国)有计划、按部就班而推动的,另一些人则说是因为台湾反对派勇于牺牲而成功迫使国民党退让所致。这两种说法都不是事实。前者如果是事实,那造成今天社会分裂的“白色恐怖”根本不应该发生,或应更早结束。后者则夸大了国民党反对派的能量。1986年9月28日民进党在圆山饭店成立时,他们那天本来只是要开年底选举的后援会,讨论年底的竞选策略。结果在会场上有人突然公开说:“我们用后援会的方式运作,不如成立新的政党”,于是当天就决定成立政党,党名叫做“民主进步党”。我们把这叫“抢滩登陆”,就是用突击方式成立新党,其实对很多人来讲都没有心理准备。通过决议成立民进党后,与会者心里也很忐忑不安,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谢长廷后来就回忆,说那天开完会,他回到家的想法是第二天可能要被抓了,所以他已经作好坐牢的准备。

因为国民党最怕反对派搞组织化,1949年之前在大陆是如此,1949年之后在台湾还是如此。1960年雷震被抓,坐牢十年,就是因为他要成立反对党。“美丽岛事件”时只是用杂志社把“党外运动”组织化,还没有进行组党活动,国民党就整肃了“美丽岛”的那群人。但是,美丽岛军法大审在国民党一党专政下是个分水岭。在此之前国民党都是秘密审判,可是“美丽岛事件”时不行了。在美国的压力下,“美丽岛事件”是国民党来台湾后,第一次对政治案件进行公开审判。“美丽岛事件”让国民党知道,在美国跟北京关系正常化之后,美国出于培育台湾本土政治势力的考虑,已经不让国民党像以前那样为所欲为。美国在“台湾关系法”中将对台军售和人权状况挂勾,给国民党很大压力。美国也许仍然无法在事前防止国民党抓人,但是国民党必须以公开审判证明它不是在搞政治迫害。“美丽岛大审”时,美国还派人到法庭现场来旁听,使得被告都有公开喊冤翻供的机会,审判结果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重判,没有判死刑,最重的施明德也只是无期徒刑。

因此,虽然民进党成立时,国民党完全有能力把这个党压下去,把组党的人抓起来。但是,抓起来就得公开审判,审判后不能全部枪毙,后来还不得不继续办选举,这等于是帮反对派赢得更多的选民支持。“美丽岛事件”让党外崛起,现在如果去抓比“美丽岛事件”更大的“民主进步党组党事件”,那后果不堪设想。国民党付不起这个代价,最后只好不抓。所以,国民党不是没有能力去抓人,而是在美国压力下,抓人的政治后果他无法收拾。

美国如真支持“普世价值”就应抗议国民党抓雷震

凤凰历史美国为什么要迫使国民党公开审判?有人认为美国是出于自由民主的价值观考虑,您觉得呢?

石佳音:常常有人说:美国不是有普世价值吗?就是支持民主化,支持人权,支持自由,比如参加“美丽岛事件”的公审,还反对国民党镇压民进党成立等等,可是他们就不往过去看。

1960年,雷震已经在组新党。1960年6月,艾森豪威尔访问台湾,这是1949年之后美国唯一一次现任总统访问台湾的“中华民国”。这次访问等于公开表态支持蒋介石,于是9月4日雷震就被抓。雷震被抓之后,胡适在美国讲了两句话:“雷震是爱国的,雷震是反共的”。国民党里雷震的老朋友太多,没人相信雷震是共产党,没办法把他当“叛乱犯”来抓。于是国民党把雷震身边的一个人先抓来,跟他谈好条件:“你承认你是‘匪谍’,然后再一口咬定,你跟雷震透露过你是共产党,但雷震从来就没有检举过你。”所以雷震就因“知匪不报”,被判刑十年。但大家都知道他被抓的真正原因是他要组织新党。

他的《自由中国》杂志从1949年开始,到1960年办了11年,不断鼓吹宪政、支持成立新党。那时“新党运动”已经如火如荼,党名也确定是“中国民主党”,党章、党纲都在设计之中。这是国民党统治下,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最成熟的一次组党运动。国民党把雷震抓了以后,“新党运动”就烟消云散。

谁都知道雷震被抓是因为他要组党,谁也都知道他要组的政党完全符合美国的“普世价值”。因为《自由中国》杂志11年来讲的全部都是民主、宪政、人权、法治,它在台湾最早输入哈耶克的思想,这是最标准的西方自由主义。如果美国真的支持“普世价值”,就理当在国民党抓雷震这件事上大声抗议。可是1960年雷震被抓前后,美国政府没有公开讲过一句话。美国外交文件公开以后,显示美国驻台湾大使馆报告了雷震案的详细情况,而且CIA跟台湾关系很深,美国完全知道这件事的详细内情,但是美国硬是没有公开讲一句话,而是坐视国民党把符合美国“普世价值”的雷震组党运动压制下去,而且让国民党把雷震关了整整十年(1960年9月4日至1970年9月4日),不予假释。反之,真正搞台独的彭明敏在1964年9月20日被捕,在美国关切下,彭只被判八年,1965年11月3日就被蒋介石特赦出狱,坐牢不到1年2个月。

美国为什么在1960年不坚持“普世价值”,1978年以后却又支持本省人搞的“党外组织化”?原因是美国对台湾政策的基本考量从来就不是推广民主、人权、宪政这些“普世价值”,而是照顾美国本身的战略利益。它的战略利益就是:中国不能崛起,共产主义不能蔓延,而美国要用台湾作为牵制中国崛起的一个“马前卒”,所以它不能让台湾被中共拿去,不允许两岸统一,甚至为了避免给中共打台湾的借口,也不准国民党反攻大陆。总之,两岸长期分裂就是美国的战略利益所在。

1960年国民党镇压雷震对美国的战略利益没有太大的影响,只要国民党继续反共,愿意继续当美国围堵(大陆叫“遏制”)中国的“马前卒”,美国就无所谓。可是到1978年12月,美国跟北京同时宣布关系正常化的时候,邓小平跟美国提出了三个条件:断交(断绝跟台湾的外交关系),废约(废除美国跟台湾原来签的《中美共同防御条约》,一般简称“协防条约”),撤军(在台湾岛上所有的美国现役军人全部要撤走)。对这三个条件,大陆很强硬,不能违反,所以美国跟北京宣布双方关系正常化的同时,就宣布《中美共同防御条约》将在1979年年底之后失效。

美国考虑到:“协防条约”失效以后,如果将来中共要来拿台湾,或台湾岛内有人要跟中共统一,美国凭什么来介入?以前可以用《中美共同防御条约》,以后就只能靠台湾岛内“台独”的力量,所以1978年以后,美国对台湾的政策改变了。以前雷震这个外省人想成立真正追求人权、自由、宪政,完全符合美国“普世价值”的民主政党,美国却坐视它被镇压,而后来那些目的不在追求民主宪政的“台独派”,以“台独”为目标搞的反对党,美国反而要让它成立。

美国在1978年以前就有意培育台湾岛内“台独”的势力,比如彭明敏出逃后在美国定居,“台独派”原来在日本发迹,后来重心转移到美国。因为“台独”对美国来说,是国民党之外的另一个“选项”。当国民党可以在台湾维持威权统治、抵抗共产党打台湾、帮助美国干扰中国的崛起,美国就支持国民党,打压雷震。当国民党靠不住了,就要培植“台独”,让“台独”变成可行的“选项”。于是美国不同意国民党打压“台独”,不同意国民党镇压“美丽岛事件”,当然也不同意国民党镇压“民主进步党”成立。所以70年代以后,台湾先是出现党外运动,后来组成民进党,民进党后来现出原形,成为台独党,而真正支持民主宪政的自由主义份子反而都靠边站,这其实就是美国培养、引导出来的。美国前后一贯都是要实现自己一国的战略利益,从来不是为了什么普世价值。

台湾是从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威权体制转化成本土化的民粹体制

凤凰历史:台湾从戒严时期的威权体制转变到民主制度的过程中,除了您刚才提到的美国的外部压力以外,还有没有内在的动力呢?

石佳音:首先,台湾并没有转变到民主体制,它是从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威权体制转化成本土化的民粹体制,它并没有“民主化”“自由化”,而是“本土化”与“多元化”。

这样的政治变迁背后的动因有两个:外因和内因。外因是美国的外交政策,美国一直要利用台湾牵制中国大陆,之前是利用国民党。后来为了借助大陆牵制苏联,美国要搞好跟大陆的关系,于是不得不在台湾问题上松手,不像以前那样那么坚定的支持“中华民国”代表全中国,这就逼着台湾的“中华民国”政权必须本土化。因为“中华民国”若不再代表全中国,就只能代表小台湾,国民党政权若不能本土化,其政权正当性将难以维持。而美国一旦不再需要利用“中华民国”来挑战中共政权的正当性,就开始利用不认同中国的台湾本土势力来抵制两岸统一。于是,一方面国民党在美国压力下被迫本土化,表现在开放中央民意代表选举、放宽政治控制、提拔更多本省籍政治人物(李登辉就是在1972年6月蒋经国任行政院长时被任命为行政院政务委员的);另一方面,就是“党外”运动在美国的鼓励下开始成长。这是外因。

台湾政治本土化的内因,就是本省人的“台独”意识,尤其是受过日本教育的那一代人,他们不少人的国族认同,不但异于中国,而且对立于中国。这是台湾岛内反国民党心理动机的最大根源,或者社会动因。结果,内应外合,让国民党招架不住,才走成今天这样。这里面“民主化”、“自由化”、“普世价值”,充其量只是佐料,说到底就是美国跟日本的影响:日本先打下了对立于中国的“台湾意识”的基础,美国则为其战略利益再将“台湾意识”培育成“台独意识”。日本播了种,美国灌溉施肥,长成今天的台湾。而这其间,由于国民党在台湾的宣传和教育流于非理性、无条件的反共,提供了让对立于中国的“台湾意识”发芽、成长的温床。

凤凰历史:台湾从戒严体制转变到民主制度的过程相对平稳、没有发生大规模流血冲突,有人说主要是因为朝野双方的克制,您怎么看?

石佳音:我认为主要是美国和大陆这两方面的力量都怕台湾乱。大陆怕台湾乱了后“台独派”趁机兴起,美、日可能趁机介入;美国则怕台湾乱了之后大陆介入,把台湾给拿走。大家都怕,台湾就没乱。

凤凰历史:这两股力量如何影响岛内的政治走向?

石佳音:大陆和美国都或明或暗地让台湾的参政者明白:不要让我们感觉到台湾会失控。陈水扁让美国感到台湾快失控,所以美国政坛讨厌他,美国国务卿赖斯在回忆录里提到过,阿扁统治时期,美国对他非常头痛,觉得他老是在惹麻烦。美国最怕台湾失控,所以陈水扁下台美国松了一口气。

另一方面,台湾人一天到晚在骂大陆、骂中共,但在李、扁当政的20年里,政治恶斗使台湾内耗日增,而GDP成长率则越来越依靠不断扩大的两岸贸易顺差。在陈水扁统治台湾的八年里,两岸贸易成长对台湾GDP成长率的贡献可达九成以上。从ECFA到服贸协议,大陆对台湾还一再让利。说实话,台湾的经济没垮根本就是大陆在撑的,为什么?大陆就怕台湾经济垮了,社会一乱,后面发生的问题不可预测。

凤凰历史:所以台湾没有乱的原因不是因为反对派理性和克制?

石佳音:你看台湾“立法院”里打成那样,民进党政客为了推翻马英九政权甚至可利用学生攻占立法院和行政院,这哪有理性?如果不是北京将反服贸学运定调为台独运动,逼使美国出面对民进党(和王金平)施压,这场荒唐的“太阳花学运”甚至找不到下台阶。这次反服贸学运再度证明:台湾所以没有一乱到底,靠的不是理性自制或宪政法治,而是大陆和美国的“监督”。

凤凰历史: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在议会里面打架,比在街头打仗好,更比万马齐喑、不发声要好,您怎么看?

石佳音:你不觉得这种想法很没出息吗?往下比还可以讲:台湾再怎么烂,也比非洲大饥荒死多少人总好些(且不说台湾没闹饥荒恐怕还是靠大陆帮忙)。哪有这种比法?“立法院”打架让台湾的公共议题瘫痪,没有一件事情可以理性讨论,到最后连一些原来没什么争议的问题都变得有争议,比如“国光石化案”、“核四公投案”、“服贸协议”等等。这些问题其实都可以用责任政治解决:谁是“立法院”的多数,谁就是执政党,谁就执行它认为对的政策,如果政策失败了就负责、下台。现在,“太阳花学运”学到了立法院的打架手法,再反过来打进立法院,占领国会23天,还威胁要打遍全台湾(说是“遍地开花”)。已经有人担心台湾面临民主崩坏、行将乌克兰化,这是“民主”吗?

本来责任政治的道理很简单,现在搞得谁当政都不敢动,尤其是国民党当政,什么事都不敢做,不但“公民”动不动就上街,还特别喜欢诉诸“公投”。但公投的结果是老百姓自己决定的,以后出了问题怪不了当政者,那责任政治等于作废。比如“废核四公投”,如果公投结果是可以继续盖,后来真出事,怪不了政府,因为你们这些“公民”当年不是公投过了吗?反过来,如果大家决定要把“核四”废掉了,后来电价上涨,台湾经济长期不见起色,也怪不了当政者,因为这也是“公民”自己选择的结果。

所以,台湾不是在搞民主化,而是本土化的民粹。公共议题不能够合理讨论,任何解决方案都不知道到底有没有道理,失败了都说是对方的问题,成功则都是我的功劳,这样责任政治就没有了。“立法院”打架的问题并不仅在于肢体冲突,关键在于它让整个公共议题的讨论跟决定瘫痪掉。台湾立法院现在极无效率,以前每年都休会4个月,基本上不开延长会的,现在由于议事效率太低,导致每年在休会期间还要加开会议,加开会议就浪费民脂民膏,因“立法院”开会,每一个“立法委员”都要拿出席费。可是他们出席干嘛呢?打架、吵架、扯淡、分赃,没有什么事情能合理解决,通过的法案还是问题一堆。曾任台湾卫生署署长的杨志良公开说立委“十个有八个混蛋”,他说还有人抗议:“你怎么这么客气,应该是十个有九个是混蛋!”

“立法委员”的“混蛋率”如此高,制度上的成因是什么?是原来宪法中“内阁制”的体制被破坏掉了,导致“立法委员”不能有效参与政府的组成和国家大事。因为阁揆不经过“立法委员”的同意,他听命于“总统”,“行政院长”已经变成“总统”的幕僚长,“总统”掌握决策权,派个傀儡跟“立法院”互动。台湾的选举又极为花钱,立委怕立院被解散重选,于是不敢倒阁。结果,立委无法决定政府的组成。在野党除非赢得总统大选,否则无法透过立院执掌政权,于是在野党立委发表言论时完全不需考虑日后执政时能否落实。执政党的政策也不是出自其立院党团。“立委”既无需亦无法靠提出政党或个人政策表现“政绩”,那么他们拿什么骗选票呢?打架吧,起码可以吸引媒体注意。所以好立委既发生不了作用,也难以争取连任,多年来不断反淘汰的结果,台湾“立法院”就沦落成“混蛋院”,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而且以闹事、败事为其专职。这种乱象的制度原因就是“总统”违宪扩权,当然这一切又跟民进党和李登辉挑动“民主内战”造成的民粹风气纠结在一起。总之,结果就是:台湾既没有民主,也没有宪政。大陆人看来,觉得似曾相似,根本就是文革动乱。可是,你们的文革只有十年,我们的文革已经超过二十年,漫漫长夜,只看到“太阳花”,太阳还不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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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介绍

石佳音

台湾大学博士
中国文化大学助理教授

台湾大学政治学研究所政治学博士,博士论文为《中国国民党的意识形态与组织特质》,研究方向包括:比较政治、国际政治、宪法、中国近现代政治史 。